機電設備科生產副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9-10-30 23:38
來源:煤礦安全網
機電設備科生產副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科長的領導下,承擔分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協助科長組織制定本礦機電設備專業安全管理制度;參與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全礦合部門建立健全機電專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督促各部門開展機電設備專業(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檢測檢驗和維護保養工作,并對落后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淘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嚴格執行科規定的作息時間及請銷假制度。
4、愛崗敬業,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
5、對礦、科領導及分管領導安排的各項任務能夠認真對待,及時匯報。
6、必須經常深入區隊、車間和井下,對四臺礦的設備運行要做到數量清,狀態明。
7、按時參加礦各種會議,并及時傳達。
8、掌握好我礦井下隊組銜接以及對設備、配件的需求,并協助科長做出合理安排。
9、組織機分廠、液壓車間、定檢車間、電氣車間以及生產區隊等單位召開互動會,及時掌握各種設備狀況,保證礦井生產及工作面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