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設備科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機電設備科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礦機電副礦長的領導下,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負主要責任。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制定本礦機電設備專業安全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全礦各部門建立健全機電專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督促各部門開展機電設備專業(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檢測檢驗和維護保養工作,并對落后生產工藝和技術裝備淘汰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3、嚴格執行礦規定的作息時間及請銷假制度。
4、愛崗敬業,對工作認真負責,責任心強。
5、對礦安排的各項任務能夠認真對待,及時匯報。
6、在機電礦長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的政策、法律、三大規程、安全生產的各項規定和設備完好標準,對管轄范圍內的設備、配件達到規定要求,
7、對機電設備科管轄范圍內的機電設備、產品配件的安全質量負全面領導責任。
8、領導組織推廣新設備、新技術,并領導制定相應安全措施。
9、組織開好科務會,負責考核本科各分管副科長的工作質量,平衡、協調各分管副科長之間的工作。
10、審查副科長報上的月度生產計劃工作安排,制定部署月度機電設備、配件生產工作安排計劃。
11、抓好機電設備科各項基礎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