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區安全副區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區長的領導下,承擔分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協助區長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在區長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區安全管理、安全活動以及安全檢查工作,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和措施。
3、負責安全檢查的組織和實施,挖掘不安全隱患,提出處理意見,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并向區長和總工程師匯報。
4、參與事故處理工作和事故原因的追查,承擔煤塵爆炸事故的管理責任。
5、負責組織編寫安全匯報總結,整理安全信息,帶領全體防塵人員搞好標準化工作。
6、負責全區的安全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