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區區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通風區區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總工程師的領導下,是本部門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第一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負主要責任。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制定本礦“一通三防”專業安全管理制度;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監督建立健全“一通三防”專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全面負責全區行政管理工作,負責組織貫徹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有關通風、瓦斯、防滅火和綜合防塵等的規定及上級領導的指示精神,搞好“一通三防”工作,促進安全生產。
3、負責組織編制并實行礦井“一通三防”安技措工程計劃,加強通風管理,消除不安全隱患,提高礦井的抗災能力,積極推行全面質量標準化管理。
4、負責監督檢查本區行政、技術干部的工作,以及規程、措施、制度的審批、執行情況,及時提出改進意見。
5、礦井發生通風、瓦斯、火災、煤塵爆炸事故時,要參加搶救和處理工作,并參與事故原因的分析和追查,如果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事故負主要責任。
6、負責定期召開區務會,布置總結全區的各項工作,平衡全區的勞動組織與生產任務。
7、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進行監督。
8、負責組織搞好“一通三防”工作中所需儀器、設備標準、工具的計劃編制以及供應、管理和維修工作。
9、負責組織各隊組各工種崗位制度的監督落實,編審職工的培訓、教育計劃,并組織實施。
10、經常深入一線,了解職工工作、生活思想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地改進工作。
11、熟悉礦井通風系統,了解礦井采掘現狀,經常分析本區業務范圍內存在的問題,向礦長、總工程師及局通風處提交處理報告,搞好通風區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