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區團總支書記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區總支書記的領導下,承擔分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了解、掌握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熟悉煤礦三大規程,清楚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
3、掌握本單位團青人數和出勤狀況,負責了解本單位團青的思想、生活情況,關心青工生活,做好團青的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4、經常深入井下工作場所,監督、規范員工操作行為,制止違章作業,檢查、處理、匯報不安全隱患。
5、組織開展本單位 “青監崗”的工作,監督、檢查其職責和權力的執行情況。
6、履行人人都是安全員的職責和義務,做到三不傷害。
7、組織團青開展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爭先創優”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