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區總支書記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準備區總支書記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按照安全生產“黨政同責”要求,承擔分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與區長共同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在安全生產管理中堅持“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理念,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3、負責貫徹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文件和會議精神。
4、熟悉煤礦三大規程,具備本單位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執行精細化、標準化、人性化管理,對本單位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
5、掌握本單位員工的在冊人數和出勤狀況,了解本區員工的思想、生活等情況,負責抓好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工作。
6、經常性的深入井下準備工作面現場,檢查施工質量,查找安全隱患,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進行處理。
7、組織、執行“群防群治、齊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有關規定,監督、檢查、指導安全監督員的工作。
8、切實做好人人都是安全員的思想教育工作,規范操作行為,做到三不傷害。
9、深入員工家中,通過座談、交流、家訪等多種形式發揮好二道防線作用。
10、充分發揮好黨員干部先鋒模范帶頭作用,做好黨員聯群活動,做安全生產中的排頭兵和帶頭人。
11、對本區發生事故負責組織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