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隊安全副隊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9-10-19 22:14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在隊長的領導下,承擔分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協助隊長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時傳達礦各種安全會議、管理文件、決定、指令精神。
3、在隊長的領導下,對本單位的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嚴格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對“三違”人員進行組織學習和幫教。
4、協助隊長制定全年安全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不斷提高全隊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讓員工明確了解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負責組織好每周的周二、五安全學習活動。
5、經常深入井下對本隊負責的運輸系統安全狀況進行巡查,針對不安全隱患,采取針對性措施及時處理。發現重大安全問題應立即向上級報告,確保安全生產。
7、發生運輸安全事故時,服從指揮,進行組織搶救,并對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分析、追查。
8、定期分析本隊的安全狀況,及時向隊長反映本隊在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并采取相應措施。
9、加強現場管理,落實好“六員一防”的安全網執行情況。
10、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攻關和革新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