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隊隊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運輸隊隊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安全副礦長的領導下,是本部門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第一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負主要責任。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隊長作為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全隊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負全面責任,協調指揮隊內各項工作。
3、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法》、《勞動法》、《職業病防治法》和《煤礦安全規程》等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樹立“安全第一、生產第二”的安全理念,及時傳達貫徹落實礦各種安全會議、管理文件、決定、指令精神。
4、組織建立和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應急救援預案,對全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技術培訓,隨時檢查各崗位人員執行規章制度情況。
5、全面掌握本隊所管轄運輸系統各環節運轉狀況,設備、設施使用情況。經常深入井下現場,抓好質量標準化和隱患排查工作,發現安全隱患應立即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反映解決,并采取防范措施。
6、組織編制本隊的運輸生產、經濟活動的中長期規劃及各類計劃,合理布置勞動組織,及時調整和配備設備、設施。
7、按要求完成礦下達的安全培訓計劃,并落實好隊制定的內培計劃。組織好每周的安全學習教育活動,不斷提高全隊員工的安全技術水平。
8、每月定期主持召開本隊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準確掌握本隊安全動態,分析、總結當月運輸任務完成情況,掌握材料、配件消耗情況,分析運輸費用升降原因并采取措施,安排布置下月的安全生產重要事項。
9、負責本隊干部、員工崗位標準的考核實施,嚴格按崗位工種考核辦法進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