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掘隊隊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機掘隊隊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生產副礦長的領導下,是本部門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第一責任人,對職責范圍內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負主要責任。職責如下:
1、負責制定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領導組織好本隊安全生產,是全隊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對本隊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3、組織建立和健全本隊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隨時檢查各種制度的執行情況和落實全隊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熟悉并掌握生產各環節運行狀況,設備、設施使用情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討論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決。
5、經常深入井下檢查生產情況和員工勞動紀律,完成礦規定的入井天數和上崗任務。
6、認真組織好周二、五安全學習和完成各種指令性培訓計劃,不斷提高全隊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7、以標準化為突破口,夯實安全基礎工作,使每一員工做到“上標準崗,干標準活”,努力消除物的不安全狀況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8、負責及時組織追查本隊發生的各類事故,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9、井下發生重大災害事故時,負責組織好人員的撤離,做好搶救工作。
10、認真組織做好本隊危險源的辯識,并組織制定預案。
11、組織全隊職工熟悉避災路線。
12、編制作業規程時,將安全放在首位,組織員工進行討論和論證。
13、嚴格履行“不安全不生產 ,要生產必安全”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