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掘隊上崗干部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9-10-19 22:03
來源:煤礦安全網
機掘隊上崗干部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隊長的領導下,承擔分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上崗干部對當班的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
2、按時組織班前會的安全講話、安全教育,要有針對性、實用性,有貫徹學習活動的記錄。
3、按規定時間和工人同上、同下,不得脫崗、漏崗。
4、在開工前按規定制度進行“四位一體”安全檢查,發現隱患立即組織處理,否則不得開工。
5、上崗過程中,要認真接受安全監察人員的正確意見,并積極進行處理。
6、上崗時按規定佩帶自救器和便攜儀。
7、保證當班前探支護齊全有效,無空頂作業,永久支護符合規程要求,風筒、瓦探到位,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齊全有效。
8、保證當班員工無“三違”現象。
9、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當班無安全事故發生。
10、在生產過程中發現不安全隱患和異常情況時,立即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并及時向隊值班領導和礦調度室如實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