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委副書記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9-10-14 23:46
來源:煤礦安全網
黨委副書記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
在黨委書記的領導下,按照安全生產工作“一崗雙責”規定,承擔分工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職責如下:
1、參與審定本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組織制定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參與本礦安全生產(職業健康)重大的決策和實施。
3、對建設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進行監督。
4、協助黨委書記搞好黨委日常工作。
5、參加黨委會,以及黨委會召開的其它重要會議,討論和研究黨的工作和專業的安全工作。
6、協調組織黨辦、共青團開展支持和保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工作,發揮黨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作用。
7、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安全。
8、參加黨委生活會,礦務會及黨委中心組的學習。
9、領導紀檢、監察部門的工作,參與重大違紀事件的調查和干部黨員安全生產的違章處罰工作。
10、抓好企業的思想政治工作、穩定工作、精神文明建設等各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