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A B C)。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8-06-28 15:50
來源:煤礦安全網
據《污水綜合排放標準》,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A B C)。
A.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B.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C.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的規定;
D.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設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