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井災害防治計劃(承壓開采區域)
目??? 錄
?
?
{C}<!--[if supportFields]>?TOC o "1-3" h z u 一、情況簡介.....................................................................................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74 h - 4 -{C}<!--[if supportFields]>
(一)本年度礦井生產情況簡介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75 h - 4 - {C}<!--[if supportFields]>
(二)本年度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因素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76 h - 5 - {C}<!--[if supportFields]>
二、礦井災害的預防計劃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79 h - 9 - {C}<!--[if supportFields]>
(一)預防井下火源的措施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0 h - 9 - {C}<!--[if supportFields]>
(二)預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1 h - 12 - {C}<!--[if supportFields]>
(三)預防煤塵災害的措施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2 h - 14 - {C}<!--[if supportFields]>
(五)預防冒頂事故的措施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3 h - 18 - {C}<!--[if supportFields]>
(七)防治突然停電引起災害措施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4 h - 22 - {C}<!--[if supportFields]>
(八)觸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5 h - 23 - {C}<!--[if supportFields]>
(九)預防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措施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6 h - 24 - {C}<!--[if supportFields]>
三、礦井災害事故的處理計劃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7 h - 25 - {C}<!--[if supportFields]>
(一)處理重大災害事故的一般措施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8 h - 25 - {C}<!--[if supportFields]>
(二)瓦斯煤塵及火災事故的處理計劃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89 h - 27 - {C}<!--[if supportFields]>
(三)水災事故的處理計劃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92 h - 29 - {C}<!--[if supportFields]>
(四)冒頂事故的處理計劃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93 h - 32 - {C}<!--[if supportFields]>
(五)重大運輸事故的處理計劃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94 h - 32 - {C}<!--[if supportFields]>
(六)重大停電事故處理計劃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95 h - 33 - {C}<!--[if supportFields]>
(七)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重大事故的處理計劃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96 h - 34 - {C}<!--[if supportFields]>
(八)假設火災事故案例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97 h - 35 - {C}<!--[if supportFields]>
(十)假設突水事故案例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98 h - 37 - {C}<!--[if supportFields]>
四、避災路線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699 h - 38 - {C}<!--[if supportFields]>
(一)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及火災事故時的避災路線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700 h - 38 - {C}<!--[if supportFields]>
(二)發生水災事故的避災路線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701 h - 40 - {C}<!--[if supportFields]>
(三)發生冒頂事故的避災路線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702 h - 42 - {C}<!--[if supportFields]>
五、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貫徹要求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703 h - 43 - {C}<!--[if supportFields]>
附件: .............................................................................................. {C}<!--[if supportFields]> PAGEREF _Toc437095704 h - 44 - {C}<!--[if supportFields]>
{C}<!--[if supportFields]> ?
?
?
?
?
?
?
?
?
?
?
?
?
?
?
?
#####
2016 年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
?? ? 一、情況簡介
(一)本年度礦井生產情況簡介
二O一六年度計劃生產原煤120萬噸,掘進總進尺 2000m ,全年開拓 360m ,回采 1554m 。全年主要回采22517工作面、22511面、22515工作面、22513工作面。所有采煤工作面均采用綜合機械化采煤工藝進行回采,回采任務由兩個綜采隊承擔,采用MG250/600-WD及MG250/300-NWD機組落煤,采ZY4600/1800/4200及ZY4000/14/30綜采支架支護頂板,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四個回采面均受奧灰水影響,回采時底板受壓破壞后奧灰水有可能通過裂隙導升至工作面,有淹面危險;22517工作面和22511工作面為跨河開采,回采期間可能會受到地表河流水的威脅,且煤層頂板局部有“五尺渣”,并存在薄煤帶現象,回采過程受地質構造的影響。
二O一六年有四個掘進隊施工,準備工程主要施工三采軌道大巷;回采巷道主要施工22513及22516工作面的軌道巷、運輸巷及切眼;掘進方式為綜掘或鉆爆法施工,運輸裝載方式為40T刮板輸送機、皮帶運輸或裝巖機配合礦車裝渣、小絞車運輸。支護方式為:煤巷采用錨網梁索支護,巖巷采用錨噴支護。
本年度礦井采掘工程將集中在二水平的二采區和三采區開拓,因此礦井通風、運輸、供電、防治水、壓風系統應圍繞這兩個系統進行,以保障礦井正常安全生產的需要。
(二)本年度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因素
1. 瓦斯煤塵危害的因素
(1)2014年度礦井瓦斯等級鑒定結果為:瓦斯絕對涌出量 4.76m3 /min < 40 m3 /min、瓦斯相對涌出量 1.62 m3 /t < 10m3 /t. ;屬瓦斯礦井。
(2)礦井開采的5#煤,煤塵爆炸指數為17~19%,有爆炸危險。
(3) 在采掘作業過程中局部存在H2S超限情況,若處理不及時人員吸入過多有可能造成人身傷害;加之局部通風中斷、無計劃停風、盲巷密閉不及時或高冒區瓦斯積聚超限等潛在隱患,能夠達到瓦斯爆炸界限,若有點燃火源存在,有發生瓦斯爆炸的可能。
(4)如果防塵治塵工作不到位,造成煤塵堆積,有可能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或其它原因產生揚塵,有可能引起煤塵爆炸。
2. 火災事故的可能性
經資質單位監測煤層自燃傾向性結果為Ⅲ類不易自燃,發生內因火災的可能性較小。
另外,造成礦井外因火災的機電火花、高溫、油脂以及人為產生的明火等,由于管理上的疏忽等原因,在煤礦井下難以絕對消滅,所以有發生外因火災事故的可能,必須加以防范。
??? 3. 水災事故因素
?? ? (1)根據接續安排,2016年主要回采區域位于二水平二采
區22517、22511工作面、22513工作面、22515工作面,掘進區域位于二水平二采區22513工作面、22516工作面等區域。采掘區域標高低+ 305m - + 225m ,均屬承壓開采, 因此存在奧灰水突水的可能性。突水水源主要有K4、K中砂巖水及奧灰水,采掘過程中,煤層底板隔水層受壓破壞后,奧灰巖溶水有可能通過裂隙導升至采空區,造成涌水量迅猛增大,有淹面或淹沒掘進頭的危險。加之奧灰巖溶水水源充沛,補給量大,一旦排水系統因電器故障等原因造成排水中斷,持續時間長,有可能造成通風中斷或淹面危險。
(2)礦井大巷、工作面內各低凹處排水點,若遇停電、人員脫崗等因素造成排水長時間停止,積水上漲有可能封頂,會造成有些地方通風中斷。
(3)二水平、二采區泵房,如果泵壞或停電時間長,有淹采區危險。
4. 重大頂板事故的因素
(1)本年度預計將進行二次初采,即22515工作面二次初采和22513面初采。22515及22513工作面頂板大部為K4砂巖,局部為“五尺渣”、巷道內存在斷層、薄煤帶等地質構造,如果對頂板管理不善,預防措施不力,回采工作面移架或兩端頭回柱放頂不當,機道及兩端頭頂板隨時有可能發生大的冒頂事故。
(2)本年度回采的22517工作面、22511工作面、22515面和22513面,頂板為K4砂巖,由于支護不能及時到位或強度不夠,有可能發生壓垮型冒頂事故。
(3)回采工作面兩順槽由于巷道斷面大,巷道壓力大,個別區段兩幫受壓變形嚴重,由于超前支護不到位,有可能發生壓垮型冒頂事故。
(4)掘進巷道由于支護強度不足、支護管理不到位或臨時支護使用不到位,有可能發生垮幫冒頂事故;部分已掘巷道因維護不及時或受地壓作用,發生片幫、冒頂事故。
(5)掘進巷道過斷層、大斷面、交叉口、冒頂區、穿巷、地質構造帶,遇頂底板松軟或破碎、底鼓、裂隙發育地帶,遇褶曲層變薄等特殊地質段時,未及時更改支護方式,支護強度不夠,發生片幫、冒頂事故。
(6)采掘工作面違章爆破,大量崩倒柱子,造成冒頂事故。5.重大運輸事故因素
(1)二采石門斜巷、材料暗斜井提升量大,由于設施維護不到位、人員操作失誤、管理缺陷因素,易發生跑車事故。
(2)煤柱采區軌道集中運輸巷,二水平22517軌道巷、22511軌道巷、22513軌道巷、22515軌道巷、三采西翼進風巷、三采軌道大巷小絞車斜巷提升,運輸距離長,運輸環節復雜,易發生運輸事故。
(3)礦車配件更新維修時,由于維護不到位或管理有缺陷,易發生礦車掉道事故。
(4)由于機械維護不到位或人員操作失誤,鋼絲繩檢查或更換不及時,排矸井、矸石山斜坡有可能發生重大提升事故。
(5)由于副井、軌道暗斜井、二采石門、三水平膠帶暗斜井架空乘人裝置(猴車)檢修不到位、司機操作失誤、乘員不按規定乘坐,有可能發生脫繩人員受傷事故。
(6)由于主井大傾角強力皮帶檢修質量差,皮帶探傷設備不能正常發揮作用,超負荷運轉,可能發生皮帶撕裂下滑事故。
(7) 22517軌道巷、22511軌道巷、三水平膠帶暗斜井無極繩連續牽引車軌道、壓繩輪、托繩輪、導向輪、各類保護、鋼繩檢修不到位,致使崩繩傷人、車輛掉道、翻車等事故。
6. 重大機電事故因素
(1)由于外部供電中斷或礦井主要變電所發生故障,或入井電纜破壞,停電時間長,有可能因停電而引起重大通風、瓦斯、水災等事故。
(2)井下的空氣里含有瓦斯及煤塵,在其含量達到一定濃度時,如遇到電氣設備或電纜產生的電火花、電弧和局部高溫時發生燃燒爆炸。
(3)由于電器保護維護不到位,保護失靈,有可能造成人員觸電等機電事故。
(4)由于采掘工作面的電氣設備移動頻繁,且經常啟動,使用電氣設備的負荷變化比較大,有時會產生短路、過負荷燒壞電氣設備等供電事故。
(5)由于帶電檢修電氣設備、未執行停送電制度或誤操作,造成人員觸電事故發生。
?? ? 二、礦井災害的預防計劃
(一)預防井下火源的措施
井下各類火源是造成瓦斯、煤塵、火災事故的直接原因,必須嚴格執行以下措施:
??? 1. 電氣火災與爆炸的預防措施。
??? 在井下,由于電火花以及異常高溫的導電部分,往往會引起可燃物質(煤、皮帶、電纜、變壓器油等)的燃燒,引起瓦斯、煤塵的爆炸,造成火災與爆炸事故。
(1)按照允許溫升的條件來正確選擇、使用和安裝電氣設備及電纜。
(2)嚴格按照《規程》要求進行電纜的連接,加強電纜運行中的管理、日常檢查與維護。
(3)加強并完備電流保護管理,正確計算與選擇過流保護裝置,電氣設備的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裝置等要堅持使用、維護好。
(4)變壓器油應定期取樣試驗,如其絕緣性能降低時,必須經過過濾和再生處理,經耐壓試驗后,方能使用。
(5)井下防爆電氣設備運行、維護和修理工作必須符合防爆性能各項技術要求。失爆設備嚴禁繼續使用。同時,防爆性能受到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不得繼續使用。
(6)選用礦用阻燃橡套電纜,按《規程》要求,電纜要懸掛好,不埋壓,不受砸碰,不帶電盤圈。
(7)井下供電做到“十不準”,同時應做到“三無、四有、兩齊、三全、三堅持”。
(8)當發生電氣設備著火時,現場人員要應首先切斷電源后盡可能采取滅火措施,控制火勢蔓延和擴大。當在沒有斷電的情況下滅火,只準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如干粉滅火器等)和砂子(不能用水)滅火,并將災情迅速匯報公司調度室。
2. 防止皮帶溜子著火的措施
(1)嚴格執行皮帶溜子機頭前后兩端各 20m 內,都必須使用不燃性材料支護的規定。
(2)嚴格執行皮帶溜子機頭前后 5m 內嚴禁存放木材、綿紗、油脂、火工品等易燃易爆物品的規定。更不準用廢皮帶、板皮等物掩蓋電機、液壓聯軸節等。
(3)皮帶、溜子巷必須敷設消防管路,每 50m 設一灑水節門,機頭應留有膠管的接頭或閥門,膠管長度不小于 30m 。
(4)皮帶、溜子的液壓聯軸節應按規定注液,并裝設合格的易熔合金塞,各班司機應有備用的易熔合金塞,不得以其它零件代替。
(5)皮帶溜子司機必須堅守崗位,不得脫崗、睡崗,每班要清理機頭機尾的浮煤,時常觀察設備運轉情況,做到皮帶托滾齊全靈活。
(6)礦井必須使用阻燃輸送帶,帶式輸送機托輥的非金屬材料零部件和包膠滾筒膠料,其阻燃性和抗靜電性必須符合防火規定。
(7)液力偶合器嚴禁使用可燃性傳動介質,必須裝有滾筒防滑保護,堆煤防跑偏的保護裝置,應裝設溫度保護、煙霧保護和自動灑水裝置。
(8)輸送機巷道應及時清理,無浮煤雜物,設防塵管路,電線懸掛整齊。
(9)加強巷道巡回檢查,使輸送機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
3. 防止違章放炮產生明火的措施
(1)加強火工品管理,井上下火藥庫不得發放過期或變質不合格的火藥雷管,嚴格執行火藥、雷管清退制度。
(2)加強井下放炮管理。只有經考試合格取得“爆破作業合格證”者方可擔任放炮員。放炮員必須使用放炮器放炮,嚴格執行“一炮三檢”“三人連鎖”及“三員聯簽”“四位一體” 工作制度,嚴禁使用電纜、礦燈放炮,嚴禁放明炮、糊炮。放炮必須充填足夠的炮土和水炮泥,嚴禁以煤沫等易爆物品充填炮眼,禁止使用失效變質的火藥。溜煤眼放炮要制定專門的安全措施,并必須使用不低于該安全等級的煤礦許用炸藥。
4. 防止井下火源的其它措施
(1)井口驗身工必須認真執行出入井雙驗身制度,杜絕發火物和不準在井下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入井,并且下井人員嚴禁穿化纖衣服入井。
(2)井下各機電硐室、火藥庫的構筑必須符合《規程》要求.井下各機電硐室、火藥庫、配電點、移動壓風機、皮帶溜子機頭、溜煤眼等易燃著火地點必須配備足量的消防滅火器材(沙箱沙子不少于 0.3m3 , 8kg 滅火器不少于3個),消防器材的管理補充、更換均由使用單位負責。
(3)井下不準存放汽油、煤油、變壓器油和香蕉水等,井下使用的油脂、棉紗、布頭、廢紙等必須及時裝入蓋嚴的鐵桶內,由專人定期送到地面處理,嚴禁將剩油潑灑在井巷和硐室內。
(4)井下消防系統必須經常保持完好。大巷主管路由井下隊安裝維護,支管路由通風區及各使用單位維護管理。
(5)嚴禁在井下點火吸煙,禁止在機電硐室和機電設備上
堆放荊芭、木材等易燃物品。
(6)井上、下每一開采水平各設一處消防器材庫。井下消防材料庫設在一水平西大巷下部車場繞道內及二水平22503聯絡巷內,井上消防庫設在通風區井口庫房內,消防庫由通風區負責管理,庫內器材見附表。
(7)地面消防水池經常保持不少于 200m3 的水量,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 20m 內,不得有煙火或用火爐取暖。
(8)加強每日對擋風墻、密閉墻溫度的檢查與觀測,防止發火事故發生。
(9)加強放炮管理,杜絕CO超限事故發生。
(二)預防瓦斯事故的措施
1. 通風區必須加強通風系統的管理,按計劃配風。杜絕采空區通風、循環風和不合理的串聯通風,對《規程》允許的串聯通風,要制定安全措施,報通風區、安監處、礦技術負責人審批。
2. 排放瓦斯必須制定排放瓦斯措施。嚴格按瓦斯排放制度執行。
3. 加強主扇及井下的瓦斯監測監控工作。井下采煤工作面及掘進工作面等地點必須按要求安裝瓦斯自動斷電報警儀。
4. 加強局部通風管理。各局扇使用單位(隊)必須按要求安設雙風機、雙獨立電源、自動分風裝置、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并設專人看管局扇,局扇不得任意開停,不得發生無計劃停風,局扇必須掛牌管理。風電、瓦斯電閉鎖齊全完好,不允許一臺局扇向兩個及以上工作的掘進面供風。
5. 加強瓦斯檢查工作。嚴格執行瓦檢員井下交接班制度、巡回檢查制度,“三對口”制度、“一炮三檢”制度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及“三人聯簽”、“四位一體”開工驗收及安全確認制度,堅持執行“手指口述、崗位描述”工作程序、堅持通風瓦斯日報每日上報礦長、礦技術負責人審閱制度;加強瓦檢員工作紀律,杜絕空班漏檢、假檢等現象。
6. 堵絕盲巷。從設計、生產管理、施工組織上應做到周密計劃,合理安排,不得人為制造盲巷。臨時停工巷道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報告。
7. 必須堅持采掘供電分開,堅決杜絕無計劃停風。各采掘區隊及機電科應加強機電設備的檢修和維護,杜絕因機電設備停電而發生計劃停風。如果一旦發生無計劃停風,必須立即將掘進隊人員全部都撤出到全負壓通風的地點,在恢復通風前必須按《規程》進行。
8. 巷道貫通時,必須制定貫通安全措施。并成立以總工程師為首的領導小組,負責貫通期間的生產、安全以及風流風量調整工作。
9. 礦井必須建立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越警超限統計分析制度,井下重要區域瓦斯超限預防與追查處理制度,預防井下有害氣體越警超限。
10. 本年度礦井反風演習于12月底進行。
(三)預防煤塵災害的措施
1. 認真開展煤體注水工作。做到逢采必注,通風區滅塵班要不斷總結合理的注水參數,找出推進速度與注水時間的關系,達到最佳注水降塵效果。
2. 礦井的主要進、回風巷,采區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掘進巷道等必須安裝隔爆設施。隔爆水袋的數量、水量及安裝質量符合安全質量標準化要求。
3. 礦井主要進回風巷、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掘進工作面、串聯通風點均要設置風流凈化水幕并使用正常。井下各轉載點、卸載點、溜煤眼上、下部都必須安裝噴霧設施且堅持使用。
4. 采掘區隊要堅持用好濕式電鉆和水炮泥,放炮前后灑水滅塵,轉載點噴霧、凈化水幕完好、使用正常。嚴格執行綜合防塵保障措施及防塵管理責任制及獎罰辦法。
5. 通風區必須認真執行滅塵制度。定期清掃、沖洗井巷的粉塵,定期刷白主要運輸大巷,及時清理所管巷道的浮煤、雜物、積塵,保持巷道整潔。
6. 綜采工作面機組內外噴霧裝置必須保持完好,使用正常,炮采工作面,應采取濕式打眼,認真執行炮前、炮后沖洗煤壁及巷道,堅持使用放炮噴霧,出煤和裝巖堅持灑水和使用凈化水幕。
7. 加強井下防塵灑水管路的管理工作。防塵灑水管路不齊全的工作面不得投產,禁止將防塵管路改做排水管路。
8. 通風區負責,在開展煤塵預防工作中,應積極引進和推廣皮帶聯動噴霧、液壓槍式觸控噴霧及采(掘)機風水聯動噴霧等防塵新技術應用,切實改善井下作業環境。
(四)預防水災事故的措施
1 .根據礦井中長期防治水工作目標,經過詳細的分析、研
究,結合我礦水文地質實際情況,編制《董礦分公司2016年度防治水計劃》并更新各項相關制度,成立礦井防治水組織機構并明確成員職責,為礦井的防治水工作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證。
2. 地測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研究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及時掌握礦井充水因素。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和落實“防、堵、疏、排、截”五項綜合治理措施;每月按時提供掘進、回采工作面的水情水害預報。
3. 各采掘區隊在編寫作業規程時,必須把防治水措施列入規程,按水文地質資料制定區域性排水方案,并報經地測、機電、生產、安監等部門及礦技術負責人審批。分管地測、機電的礦領導應按照排水方案,組織安裝防排水設施(管路、水泵、供電線路等),確保排水能力符合《煤礦防治水規定》的相關要求,同時儲備備用設備,確保采掘工作面排水管路完好暢通。
4. 根據《煤礦防治水規定》要求,在承壓開采的工作面之間留設隔水煤柱。每個承壓工作面回采前必須采用直流電法測深等物探方法查明工作面富水異常區,編制水害治理方案,并報礦業公司批準,根據礦業公司批示做好工作面富水區域的打孔驗證及底板注漿加固工作。
5. 本年度由于采掘區域煤層底板標高低,奧灰巖頂面距5#煤底板間距在26~ 44米 左右,屬承壓開采,采掘區域內可能有導水斷層、裂隙發育,存在奧灰水突水的可能性。綜上所述,2016年我礦可能發生突水的地點在22517、22511、22513、22515、22516工作面,突水水源主要有K 4 、K 中 砂巖水及奧灰水或采空區積水。因此,在采掘活動過程中,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采掘活動不得破壞煤層底板,如遇斷裂構造必須破底時,必須經礦總工程師批準方可實施。當發現有突水預兆時或工作面涌水量有異常增大時,必須立即停止采掘活動,在經確認無異常且采取防治水措施治理后,方可繼續施工。在接近老塘、舊巷、導水斷層、裂隙帶及含水層附近時,水文地質技術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觀測記錄水情變化情況,做好水情預報工作。
6. 機電科、井下隊要經常檢查各泵房中的工作水泵、備用水泵完好,確保水泵的運轉正常運行。
7. 在礦防治水辦公室領導下,每月進行一次防治水隱患排查工作,參加人員為礦主管領導、地測防治水專業組成員、機電部門、安監部門、區隊技術員及其它相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要針對實際情況,確定責任人,提出整改意見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必須進行復查。
8. 運輸區負責安排專人清理大巷水溝,保證水溝暢通,水溝蓋板齊全,鋪設穩固。
9. 礦井內各排水點必須安排責任心強的人員排水,對于涌水量大于 20m3 /h和順槽低凹處的排水點必須有備用水泵。
10. 在2016年汛期到來前,公司“雨季三防”辦公室應安排專門隊伍對礦井二水平水倉、沉淀池及二采區水倉、沉淀池進行清理,同時對地面防洪溝、工業廣場水溝進行清理疏通,堵塞一切可能通往井下的水路。公司地測科要認真調查地表塌陷情況,材料科要做好防洪物資的儲備工作。通風區、運輸區要提前采取防止地面水由井筒或井筒上部黃土縫隙涌入井下的措施,選運隊要采取防止地面水涌入回煤皮帶走廊和塊煤皮帶內的措施。
11. 在礦井的主要通水通道,設立水文觀測站;在二采區、煤柱采區與水平大巷連通巷道必須設防水閘門,并在雨季前做防水閘門關閉試驗,確保在涌水過大有淹采區危險時,能立即關閉所有防水閘門,封閉采區;在有突水危險的地段建立監測網、通訊聯絡系統及設立井下避災路線標志,以便在出現水害時,能夠及時制定處理對策,使井下人員安全撤離。
12. 在掘進過程中對工作面進行底板注漿加固,工程結束后再進行物探驗證,根據物探結果再次對異常區進行底板加固,確保工作面的安全回采。
(五)預防冒頂事故的措施
1. 加強對初采、末采期間現場管理的領導。
22517 、22511、22515工作面末采和22515、22513工作面初采,均要成立專門領導小組,礦有關領導及專業技術人員現場跟班指揮。初采、末采期間要嚴格采面工程質量管理,按規定支設各種特殊支架,確保支柱支護密度和支架迎山角達到規定要求,使單體支柱初撐力達到90KN以上,綜采支架初撐力達到3878KN以上,防止頂板離層下沉發生冒頂。砂巖頂板,當懸頂面積、懸頂垮度超過作業規程規定,必須采取打眼放炮強制放頂措施,末采期間加強對周圍及臨近巷道的支護,嚴格工程質量管理,撤頂必須堅持由里向外,由低向高,先支后回的原則,必須保證支架完整,后路及安全出口暢通。使用∏型梁支護時,必須及時移梁,確保頂板能得到及時維護,老空側打好擋矸密柱,防止竄矸傷人。綜采支架移架前必須先認真檢查工作地點的煤壁、頂板、支架的零部件是否齊全可靠;移架后,必須使支架與頂板接觸嚴密且垂直于頂底板;移架時,支架下降100 -150mm ,以移動為止,堅持帶壓移架;升架時,要注意側護板伸縮情況,及時調整,嚴防咬架或損壞側護板。
2. 加強對復合頂板的支護管理。
各采面局部為托“五尺渣”回采期間,必須盡可能地選擇相對完整的層位開采,確保聯網質量,機后及時移架,無開采層位的區域應打頂眼,放小炮,挑頂移架,縮短空頂時間,減少空頂面積,確保綜采支架初撐力和支護強度,嚴格工程質量,防止頂板冒漏。托“五尺渣”掘進施工時,同樣要選好層位,確保鋪聯網質量,及時支設臨時支護,確保巷道支護和背頂、背幫質量。采用錨梁支護時,必須有可靠的臨時支護措施,確保錨桿、錨索的安裝質量及兩幫掛網護幫質量。回采面或掘進面過薄煤帶區域時,合理選擇頂板層位,并盡可能在保證滿足回采要求的條件下,減少挑頂或起底工程量。
3. 井下采掘施工期間過斷層、冒頂區、地質構造帶,遇頂底板松軟或破碎、底鼓、裂隙發育地帶,遇褶曲層變薄,需要改變支護時,掘進工作面必須及時編制挑頂、起底、加密支護,加打木垛、戧棚等的補充措施;采煤工作面必須及時編制過斷層、過薄煤帶、過老空區、防止工作面上竄下滑等補充措施。作業期間要堅持敲幫問頂,及時處理活矸、活煤,要加強頂板監測,防止冒頂、片幫或摧頂事故發生。地測科要切實做好地質構造復雜地段的預測預報工作,嚴格支護管理。
4. 掘進架棚巷道,必須加強“十棚連鎖”和前探支架的使用管理。用好撐木拉桿,嚴格支護質量。錨噴巷道要嚴格按光爆控制爆破技術施工。錨桿、錨索嚴格按設計的間排距布置,并保證垂直巖面,錨桿錨固力必須大于85kN,錨索錨固力必須大于200 kN,對于破碎頂板應掛網錨噴。使用錨梁支護時,應使錨梁緊貼巖面;頂板破碎時,必須掛網支護,兩幫使用好尼龍網或鋼筋網掛網護幫。砌碹巷道要嚴格壁后充填和砌碹質量。
5. 對于嚴重垮幫的失修巷道進行維修和冒頂處理時,必須制定維修處理方案,成立領導小組,編制專門的安全技術措施,本著由外向里,先支護(或臨時支護),后出渣的原則逐步進行。
6. 頂板管理專業組要嚴格采掘工程質量管理。嚴格按安全質量標準檢查驗收 ,安監員要嚴格安全檢查,認真執行“三人聯簽”開工確認制。凡質量不合格,有重大安全隱患的采掘面,一律停產整頓,直到安全質量符合要求,方可恢復生產。
7. 各級工程技術人員和區隊干部,必須認真把好作業規程、巷道開口貫通,采面初、末采,過地質構造帶等補充措施的編制和貫徹簽字關,對職工進行頂板安全基礎知識的學習培訓,嚴格按章作業,按章指揮,把頂板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六)預防重大提升運輸事故的措施
,
1.
2.
3.
4.
5.
6.
7.
8.
9. 1.6 絞車應有防止過卷、過速、過負荷和過電壓、限速,深度指示器失效、閘瓦磨損、松繩及滿倉保護,動作靈敏可靠。
10.
11.
12. “ ”
13. IC IC
14.
15.
16.
17. ‰
18.
19.
?20. 22517 22511
(七)防治突然停電引起災害措施
1. 分管機電的副礦長、機電科長、井下隊、運行隊要嚴格落
實各級、各部門、各工種的安全責任制度和電業操作規程,加強對機電設備的管理、維護、保養,確保礦井供電安全。
2. 為防止突然停電引起水害,井下主排水泵應結合調荷節電原則,加強排水,盡可能保持最低水位以保證儲水能力,井下隊應嚴格按規定,定期對主排水泵進行大修及保養,確保中央水倉的配水閘閥和防水閘門完好,并每年進行一次水倉清淤,水倉容積符合《安規》規定,防止停電淹井。
3. 為防止突然停電引起的水患,各采區、各排水點應加強日常排水,將水位排至最低。停電后,應及時采取抬高或吊起水泵、機電設備的措施。
4. 為了防止突然停電造成提升、運輸重大事故,機電科、運行隊要嚴格按規定檢查、維護提升設備,失壓保護和制動裝置確保動作靈敏可靠。另外,當調度室接到停電、倒電源或單電源運行通知后,應及時通知主管機電的礦領導、機電科、運行隊、井下隊值班干部或主管人員。
5. 為防止掘進工作面局扇突然停電造成局部通風瓦斯事故,各掘進頭必須堅持使用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分風裝置及風電閉鎖;局部通風距離超過 500m 或瓦斯涌出量達 1m3 /min的巷道必須使用對旋式局扇供風。
6. 當井筒電纜發生故障或碰壞后,立即啟用備用回路。
(八)觸電事故的預防措施
1. 嚴格遵守電氣作業安全的有關規章制度:
電氣設備及電纜在進行檢修、搬遷等作業時,必須遵守停電、
驗電、放電、裝設接地線、設置遮欄和懸掛標志牌等規定程序,嚴禁帶電作業。
2. 電氣設備進行停電檢修時,嚴格執行誰停電、誰送電的停、送電制度,中間不得換人,嚴禁約時停電、送電。
3. 井下高、低壓供電系統中,裝設漏電保護,防止供電系統造成人身觸電和引起瓦斯煤塵事故,同時按規定設置接地保護。
4. 對電氣設備的帶電部分,應設置閉鎖機構,或采用柵欄門隔離等辦法,使人不能觸及或接觸帶電體。電機車架線高度符合要求,避免人無意觸及。
5. 變(配)電所門口掛“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牌子,專人值班,對無人值班的變(配)電所必須關門加鎖。井下硐室內有高壓電氣設備時,在明顯地點加掛“高壓危險”標志。
6. 嚴禁井下配電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
7. 大巷進入采區的管線必須在入口處接地,軌道在入口處加裝絕緣隔板。
(九)預防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措施
1. 主管機電的礦領導組織機電科、運行隊不定期對鍋爐房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的運行、使用情況進行巡查,確保設備及設施的正常運轉及使用。
2. 運行隊設置主管人員及專職的鍋爐檢修工,所配管理人員
應熟悉鍋爐安全知識。司爐工,水質化驗工持有上級主管部門簽發的特種行業操作、安全資格證,方可上崗。
3. 對鍋爐裝設的雙色水位計、高低壓水位報告、安全閥、排污閥等,按規定進行檢查、檢驗,做好試驗記錄。安全閥按要求做定期手動排放試驗。
4. 在用鍋爐,每年進行一次鍋爐外部檢驗,每兩年進行一次鍋爐內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5. 經常檢查鍋爐周圍的安全通道是否暢通,可見受壓元件、管道、閥門有無變形、澆漏。
6. 爐水處理設備要正常投入運行,水質化驗指標符合標準,爐水每班至少化驗兩次。
7. 針對鍋爐使用情況,每年制定詳細的大修計劃。本單位不能進行的大修項目,要聯系專業性較強的單位施工,確保工程質量。
8. 壓力容器要按要求對貯氣風包做定期積炭清除及探傷。
9. 運行隊、施工區隊加強對壓風機、移動壓風機、風包及蒸汽壓力管道等的維護和保養,安全閥、釋壓閥、斷油斷水保護等安全裝置動作可靠,定期試驗,并有檢查記錄。
10. 各單位對使用的氣瓶按規定妥善保存,注意避免劇烈的碰撞、敲擊,遠離高溫火源。氣瓶按規定做耐壓安全性試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 三、礦井災害事故的處理計劃
(一)處理重大災害事故的一般措施
1 .組織措施
為了有序、迅速搶救遇險人員,避免事故擴大,盡快恢復正
常生產,必須成立救災指揮部。
(1)救災指揮部成員由下列人員組成:
總 指 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公司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機電副總經理、礦業公司救護大隊長、公司副總工程師。
成員:安管科長、安全信息站長、調度主任、生產科長、地測科長、機電科長、通風區長、運輸區長、勞人科長、材料科長、運行隊長、護礦隊長、礦醫院院長、綜合公司經理及事故隊隊長。
(2)救災指揮部設在公司調度室。
(3)發生事故后,必須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按附表列出。
2. 處理事故過程中,各有關人員的職責按《規程》第3條的規定執行。(詳見應急處理預案)
3. 向調度室匯報時應盡可能說清事故性質,地點及受害人員情況。調度室接電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和局調度室匯報。
4. 發生重大事故后,礦值班領導應立即向救災總指揮報告,并讓調度員按發生事故后,必須立即召集的單位和人員名單,電話通知救災指揮部的全體成員迅速到調度室集中,然后在救災指揮部的領導下迅速安排救災工作,制定救災方案。
5. 發生事故后,考勤室、燈房和有關區隊配合立即查清井下人員情況,報救災指揮部。
6. 救災人員應根據事故性質和地點選擇安全路徑赴事故地點,盡快進行搶救、搜尋遇險人員。井下救災基地應設在距災害
地點較近,支架完整的進風巷道中。
??? 7. 救災的方法和基本原則應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地點確定,一
般應采用切斷電源、恢復通風、搶救人員、直接救災、封閉事故區域等方法進行。
8. 凡下井人員都必須熟悉本區域的避災路線,每年必須進行一次避災演習,以便一旦發生災害時,能根據事故的性質由最近的路線到達安全地點避災或升井。
9. 所有下井人員必須配帶人員定位卡、自救器,并能熟練使用。新工人入礦培訓,必須把自救器的使用方法列入培訓內容。
(二)瓦斯煤塵及火災事故的處理計劃
1. 撤退災區人員的措施
(1)救災指揮部首先應采取有效措施,搶救災區人員和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及次生災害的發生。
(2)事故發生后,災區人員首先要采取自救與互救措施,盡快撤離災區。波及區域人員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組織自救及互救工作,安全有序撤離。
(3)當事故發生在采煤工作面時,受災人員應從事故地點迅速撤到新鮮風流中。撤離時受災人員應在跟班隊長(干)或班長的帶領下,按照安監員、瓦檢員及救護人員指引的路線迅速撤離危險區。撤離過程中要沉著、冷靜,聽從指揮,不得單獨亂跑;撤離時,要隨時注意風流方向,以最快速度進入新鮮風流中避災。
2. 避災措施
發生瓦斯、煤塵及火災事故時,不能及時撤離升井時,應考慮下述方法避災:
(1)迅速進入就近臨時避難硐室。我礦永久避難硐室:煤柱回風1#避難硐室、22509軌道巷2#避難硐室。
各采區變電所在切斷電源,停止供電后,可作臨時避災硐室使用。
進入臨時避災硐室后要沉著、冷靜、盡量減少活動,呼吸平穩、保護體力;并要在避災地點門外懸掛礦燈,衣服等做標記,用工具間隔敲打管子、門板、鐵道等發出呼救信號,等待救援。
臨時避難硐室口,由井下隊在壓風主管路上留設閥門,以便避災時硐室接通臨時風管,向避災人員輸送新鮮空氣。
(2)當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來不及進入避難硐室,也來不及撤離時,災區人員應立即判明爆炸沖擊波的方向,迅速背著沖擊波的方向,向下撲倒在水溝里,并用濕毛巾堵住口鼻屏住呼吸,以隔絕火焰及高濃度有害氣體,待爆炸波過去后,迅速迎著風流方向撤離,撤到安全地點。
(3)發生災害時現場人員不得隨意停開局部通風機或風門,改變風流方向,避免事故擴大。
4. 事故處理與防止事故擴大的措施
(1)主井、副井、排矸井、井口、井底、車場或井底硐室發生火災,一時難以撲滅時,救災總指揮應決定采取全礦井反風措施。反風后用直接滅火法仍難以撲來時,可暫時用隔絕滅火法進行處理。
(2)采區主要進回風巷及采掘工作面發生火災時,首先采取積極方法直接滅火,在風流控制上應采取短路風流、掛風幛等措施,減少火源處進風量;也可利用反風門進行局部反風,
用積極方法滅火不奏效時,可在災區人員全部撤出后,用隔絕
法對火災區域進行封閉。
(3)處理電器火災,首先應切斷電源,在沒有切斷電源的情況下,只能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嚴禁用水直接滅火。
(4)井下處理火災時,往往存在瓦斯、煤塵爆炸的危險,為此要在災區的進回風口連續監測瓦斯濃度。建造封閉火區的密閉墻,必須在防爆墻的掩護下進行,火區進回風的閉墻必須同時封閉。瓦斯濃度超過2%時,封閉工作只能遠距離進行。
(5)當發生瓦斯、煤塵爆炸時,處理工作應按下列程度進行:首先搶救遇險人員;對充滿爆炸煙氣的巷道恢復通風和密閉;撲滅因爆炸產生的火災;清理巷道堵塞物。
(6)處理瓦斯、煤塵爆炸事故,要采取防止瓦斯、煤塵多次連續爆炸的措施。處理火災要有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的措施。處理瓦斯、煤塵、火災的具體方法按《規程》相關要求執行。?
(7)搶救瓦斯、煤塵爆炸及火災事故遇難人員及恢復通風、排除有毒有害氣體的行動,必須在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由礦山救護隊進行。
(三)水災事故的處理計劃
1. 搶救和報告
(1)發生透水事故后,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同時在跟班隊長、班工長的帶領下迅速判明突水性質、突水地點、影響范圍、水位、突水量、水源等情況,并且立即開啟所有排水設備全力排水,在支護完好情況下,盡可能設法堵住出水點,阻止范圍擴大。如果情況危急,水勢兇猛無法搶救時,則應有組織的避開水頭壓力,現場負責人立即組織人員按避水災路線迅速撤離至地面。
(2)調度室接到突水報告后,要立即向公司領導和礦業公司調度室匯報,根據領導指示通知礦山救護隊和有關單位進行搶救;同時迅速成立救援指揮部,研究救災方案,并根據事故所能影響范圍通知可能波及區域的人員迅速撤離。
(3)透水事故發生后,各受災單位應盡快準確地核查井下人員,如果發現有人被水困于井下,其所在地點高于透水后水位,
可利用打鉆等方法供給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如果其所在地點低于透水后水位時,則禁止打鉆,防止擴大災情。
(4)若涌水兇猛,調度室應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災區域人員迅速撤出,等人員全部撤出后,對水流可能影響的范圍進行封堵。若突水點周圍圍巖堅硬,涌水量不大,可以組織力量就地取材,加固工作面,盡快堵住出水口。在水源情況不明、涌水兇猛、頂幫松散的情況下,決不可強行封堵出水點和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積突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突情。應及時用預前準備好的沙袋封筑臨時擋水墻,以免涌水流向其它巷道。
(5)突水事故發生后,指揮部全力組織人員加大受災區域排水能力,積極采取疏、排、堵、截等技術措施,盡快控制水勢上漲。救災方案應考慮新設排水點通風方案,一般情況下,應立即向兩順槽或其它地點安裝局扇供風,并加強對有毒、有害氣體的檢測。
(6)透水事故發生后,應迅速組織人員查清水源和補給情況,以便選擇最佳疏水路線,盡可能將水引入水倉,啟動全部排水設備進行排水。如涌水量特別大,涌水量超過排水能力,如有采區或水平被淹危險可能時,主要任務應保采區、水平主泵房和變電所不致被淹,應先調試防水閘門,并立即在二水平東大巷、二采回風聯絡巷以東及泵房通道口等處用沙袋構筑兩道臨時擋水墻,確保二水平主泵房、變電所安全。在人員全部撤離后,立即關閉二采區所有防水閘門。
2. 安全自救和撤離
(1)安全自救
在突水迅猛、水流急速的情況下,現場人員應立即避開出水口和泄水流,躲避到避難硐室內,拐彎巷道或其它安全地點。如情況緊急來不及轉移躲避時,可抓牢棚梁、棚腿、鋼絲網、或其它固定物體,防止被涌水打倒或沖走。
如所在地點有害氣體濃度增高時,現場職工應立即佩帶好自救器,并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安全撤離
若涌水來勢兇猛,現場無法搶救,或者危及人員安全時現場職工應迅速組織起來,本著人往高處走的原則,沿著規定的避水災路線和安全通道,撤離到安全區域或地面。
撤離中,應聽從現場干部的指揮,有秩序地撤離決不能擁
擠搶道。行進中,若巷道有涌水,應靠近巷道一側,抓牢支架或鋼絲網,盡量避開水頭壓力和泄水主流,走就近通向上水平或安全地點的巷道。
(四)冒頂事故的處理計劃
1. 當采掘工作面發生冒頂事故后,跟班隊長及班組長,首先應將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并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
2 .發生冒頂事故后,首要任務是救助遇險人員。如果通風系統遭到破壞應迅速恢復通風。搶救人員用呼喊、敲擊或采取尋人儀等方法,判斷遇險人員位置,對于被埋、被堵人員,應在支護好頂板情況下,用掘小巷、繞道通過冒落區接近他們,一時無法接近時,應設法利用壓風管路等提供新鮮空氣,飲料和食物。
3. 處理冒頂事故時,應由外向里加固冒頂區周圍的支架,清
理堵塞物。清理時使用工具要小心,防止傷害遇險人員,遇有大塊石、木柱、鐵梁等物壓人時,可用千斤頂等工具進行處理。
4 .處理冒頂事故中,始終要有專人檢查瓦斯和觀察頂板情況,發現異常,立即撤離人員。
(五)重大運輸事故的處理計劃
1.
2.
3.
4.
5.
6.
??? 1 → → → → → → → → → → →
2 → → → → →
3 → → → → → →
4 → → → → →
(六)重大停電事故處理計劃
1. 當發生重大停電事故后,礦調度應及時通知總經理、總工程師、主管機電礦領導及機電科等部門趕到調度室,查明事故原
因,制定搶修方案及救災措施,組織人員搶險救災。
2. 當出現全礦停電時,由礦調度通知主管人員及相關區隊撤到指定地點。全礦停電10分鐘以上,調度室下達命令,由運行派專人立即打開井口防爆門,充分利用自然通風。同時通知井下各采掘區隊長、準備隊、通風區、房泵工觀察水位變化情況,及時向調度室匯報。
3. 當井下出現停電停風后,各區隊跟班干部、安監員、瓦檢員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撤離,并及時和調度室、信息站取得聯系,聽從礦調度室命令和指揮。
4. 全礦停電后,井下隊應首先由各采區變電所切斷各采掘工作面的全部電源,再由中央變電所切斷各采區電源。
5. 屬礦內事故造成的停電事故,應由主管領導組織人員搶修,搶修人員應首先查找事故原因,制定搶修方案。如由上級變電站造成的全礦停電,礦調度應及時聯系,了解掌握事故發展情況。
6. 當長時間無法恢復供電時,指揮部派出搶險人員于二水平東大巷采取臨時堵水措施。當二采區涌水無法控制威脅二水平主泵房時,撤離人員,關閉二采區防水閘門。
7. 無論是全礦停電停風、還是局部停電停風,恢復供電前,必須經瓦斯測定,確認瓦斯濃度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允許濃度以下,方可恢復送電、通風。否則,必須制定措施排放瓦斯。
8. 為了確保停電后及時查明情況,礦地面變與西區變應安裝直通錄音電話,保證通訊暢通。
(七)鍋爐、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重大事故的處理計劃
(1)當鍋爐發生滿水、缺水、燃燒設備損壞,爐墻倒塌等
事故,嚴格按照《鍋爐工操作規程》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將危險逐步消除,并將災情匯報礦調度室。由礦調度組織人員,現場督查,消除隱患。有必要時,請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鍋爐進行檢查、試驗,合格后方能投入運行。
(2)如風包、氣瓶或壓力管道等發生爆炸造成人員傷害范圍不大。現場人員可將情況立即報告礦調度室,由礦調度及時組織救護人員,先對受害人進行妥善處理。然后,仔細查明事故經過及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措施。
(3)鍋爐一旦發生爆炸等安全事故,往往造成人員傷亡,現場人員應先實施必要的自救、互救。運行隊立即查清核實當班人數及事故情況,向礦調度進行匯報,同時,進一步弄清危害范圍,迅速進行救助工作。并向上級救護中心請求醫護支援,將傷亡人員及時妥善處理,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4)鍋爐事故發生后,要會同上級主管部門查明事故原因,并對其余鍋爐(包括附件、管道等)進行全面檢查、試驗。確認無隱患后,方可投入運行。
(5)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總結吸取經驗教訓。
(八)假設火災事故案例
假設22511工作面皮帶機頭發生著火事故,處理方法如下:
1. 首先發現著火的皮帶溜子司機或其它人員,應視火災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制火勢,并迅速用電話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向工作面用電話求救,采一隊跟班隊干及班長立即組織利用壓力水等進行直接滅火。
2. 調度員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公司值班領導及救災總指揮和救災指揮部副總指揮報告。
3. 救災總指揮隨時聽取井下報告的火勢情況,通知該區域準備隊皮帶司機、檢修人員及排水人員立即撤離,同時通知采區變電所切斷運輸系統電源。
4. 撤離時位于著火點上風側人員應立即穿過二采石門5#聯絡巷撤退至進風新鮮風流中;處于火災回風側的人員應立即佩戴自救器經就近聯絡巷風門撤退至新鮮風流中后進入進風大巷。
5. 著火時通風方式:由于22511運輸巷皮帶機頭位于回風流中,可用直接滅火法進行滅火;當直接滅火法無法撲滅火源時,可在22511運輸巷皮帶機頭以里巷道處做風帳及板障,以調節風量來控制火勢。
6. 滅火方法:首先應切斷電源用壓力水直接滅火。如果直接滅火方法未有效消滅火源,就只能用封閉方法進行滅火,即在22511工作面皮帶機頭前后做密閉進行封閉,待氧氣消耗盡,火勢處于熄滅狀態時,再打開封閉進行注漿滅火。封閉火區及打開密閉工作必須由礦山救護隊進行。
(九)假設瓦斯事故案例
22513
1. 首先發現爆炸事故的人員應立即用電話向公司調度室匯報,并用電話向各轉載點司機通知立即撤出。
2. 22513 人員撤離時立即佩帶好自救器,迅速撤至二采軌道石門新鮮風流中;準備隊司機均處于回風系統,撤出時應佩帶自救器盡快經各聯絡巷,撤退至進風巷新鮮風流中;如來不及撤走,應臉向下撲倒在巷道中,并用濕毛巾捂住嘴和鼻子,待爆炸沖擊波過后,立即佩戴帶好自救器撤出。
3. 調度室在接到事故電話后,應立即報告公司值班領導、救災總指揮及救災副總指揮。同時通知二采區瓦斯爆炸可能波及區域人員全部撤出,并通知中央變電所、采區變電所,停止向二采區供電。
4. 救災總指揮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采取措施積極救災外,應立即向公司(局)調度室、安監局領導報告,并立即請礦山救護隊到礦救災。
5. 瓦斯爆炸的處理工作。井下搶救遇險人員,排除有毒有害氣體、恢復通風等工作必須由礦山救護隊進行。救災指揮部不得指派其它人員冒險救災。救護隊到公司后,首先應進行搶救遇險人員的工作。當井下通風系統恢復、瓦斯及有毒有害氣體排除后,清理巷道、維護等工作可由其他人員在礦山救護隊監護下進行。
(十)假設突水事故案例
假設22517工作面在回采過程中發生突水事故,處理方法如下:
1. 發現突水事故的人員首先立即向當班跟班干部及調度室進行匯報,匯報時應簡要說明突水位置、估計突水量、影響范圍及人員分布情況。
2. 在水源情況不明、頂幫松散的情況下,決不可強行封堵出水點和出水口,以免引起工作面大面積突水,造成人員傷亡,擴大災情。
3. 當班隊干及調度室接到突水匯報后,應立即組織當班人員迅速開啟巷道內所有排水設施進行排水,在工作面內的人員撤出后,迅速在工作面兩順槽口向里走下山的變坡點和水倉處用尼龍袋(提前準備好)就地裝煤,構筑臨時擋水墻,封堵巷道,要求對巷道全斷面進行封閉,且封閉厚度不小于 1m 。以免涌水流向其它巷道。
4. 礦調度在接到事故電話后,應立即報告礦值班領導,救災總指揮,同時立即通知二水平二采區泵房、變電所、二水平二采集運巷、二采軌道石門等工作地點人員撤至二水平東大巷、軌道暗斜井上部車場等安全地點。
5. 在工作面內涌水來勢兇猛,或突水量異常增大,現場全部排水設施無法控制水情,或者將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當班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匯報情況,調度室應立即通知準備隊、井下隊、通風區、運輸區等相關部門迅速奔赴現場,實施關閉防水閘門準備工作。工作面內人員由跟班隊干、班長、安檢員迅速組織回采現場及附近職工,然后有秩序地沿避災路線撤離到上部水平,在確認受災區域無人員后,根據水情由救災指揮部決定是否關閉防水閘門。
6. 發生突水事故后,救災總指揮在接到事故報告后,除采取
措施積極救災外,應立即向公司調度室、安監局進行匯報,并根據情況決定是否邀請礦山救護隊赴礦救災。
7. 當發現有人被困時,應本著“積極搶救”的原則,爭時間、搶速度,采取有效措施使被困人員盡早脫險。
?? ? 四、避災路線
(一)發生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及火災事故時的避災路線
1. 22511 工作面避災路線
(1)22511工作面 → 22511 軌道巷→ 二采五#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材料暗斜井→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底→地面。
(2) 22511 運輸巷→ 22511 工作面 → 22511 軌道巷→二采五#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 材料暗斜井 →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 底 →地面。
2.22517 工作面避災路線
(1)22517工作面→ 22517 軌道巷 →二采7#聯絡巷→二采石門延伸巷→ 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 材料暗斜井→主石門→一水平東大巷→副井底→地面
(2)22517運輸巷→22517工作面→ 22517 軌道巷 →二采7#聯絡巷→二采石門延伸巷→ 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 材料暗斜井→主石門→一水平東大巷→副井底→地面
3.22515 備用面避災路線
(1)22515工作面→ 22515 軌道巷→二采7#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 材料暗斜井 →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 底 →地面。
(2)22515運輸巷→22515工作面→ 22515 軌道巷→二采7#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 材料暗斜井 →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 底 →地面。
5. 22513 軌道巷避災路線
22513 軌道巷→二采集運巷→22509運輸聯絡巷→二采5#聯絡巷→ 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 材料暗斜井→主石門→ 一水平西大巷 →副井底→地面
6. 22513 運輸巷避災路線
22513 運輸巷→22516中間聯絡巷→二采6#聯絡巷→ 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 材料暗斜井→主石門→ 一水平西大巷 →副井底→地面
7.22516 運輸巷避災路線
22516 運輸巷→二采6#聯絡巷→ 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 材料暗斜井→主石門→ 一水平西大巷 →副井底→地面
8. 煤柱10面避災路線
煤柱10面→煤柱集軌巷→軌道暗斜井下部車場→軌道暗斜井→二水平主石門→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9. 避災要求:
其它地點的人員在發生事故時,在明確事故發生地點后,迅速做出正確判斷,迎著新鮮風流方向迅速撤離到進風大巷,由副井升井。處于事故區回風流中的人員,迅速判明事故情況,戴好自救器就近迅速通過風門,撤到新鮮風流巷道,再經由副井撤到地面。在通過風門后必須立即關好風門,以防風流短路,造成通風混亂,使事故擴大。
(二)發生水災事故的避災路線
1.22517 工作面避災路線
(1)22517工作面→7#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下部車場→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二水平主石門繞道→二水平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2)22517工作面→三水平西翼回風巷→三水平西翼回風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下部車場→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二水平主石門繞道→二水平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2.22511 工作面避災路線
22511 工作面→5#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下部車場→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二水平主石門繞道→二水平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3.22513 工作面避災路線
兩順槽→22513聯絡巷→6#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下部車場→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二水平主石門繞道→二水平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4.22515 工作面避災路線
兩順槽→5#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下部車場→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二水平主石門繞道→二水平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5.22516 工作面避災路線
兩順槽→6#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西大巷→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下部車場→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二水平主石門繞道→二水平主石門→一水平西大巷→副井井底車場→副井→地面
6. 其它作業地點避災路線
本著水向低處流,走向高處走的原則進行避險。
(三)發生冒頂事故的避災路線
1.22517 工作面避災路線
(1)22517工作面→二采石門7#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主石門→副井底→地面。
(2)22517工作面→二采集運巷→新東總回風巷→東總回風巷→西河風井底→西河風井→地面。
2.22511 工作面避災路線
(1)22511工作面→二采石門5#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主石門→副井底→地面。
(2)22511工作面→二采集運巷→新東總回風巷→東總回風巷→西河風井底→西河風井→地面。
3.22515 掘進工作面避災線路
(1)掘進工作面→二采石門7#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主石門→副井底→地面。
(2)掘進工作面→二采集運巷→新東總回風巷→東總回風巷→西河風井底→西河風井→地面。
4.22516 掘進工作面避災線路
(1)掘進工作面→二采石門6#聯絡巷→二采軌道石門→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主石門→副井底→地面。
(2)掘進工作面→二采集運巷→新東總回風巷→東總回風巷→西河風井底→西河風井→地面。
5. 三采軌道大巷、三采集中軌道巷避災路線
(1)掘進工作面→二水平東大巷→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主石門→副井底→地面。
(2)掘進工作面→二水平東大巷→東總回聯絡巷→東總回風巷→西河風井底→西河風井→地面。
6. 煤柱10面避災路線
(1)煤柱10面→煤柱集軌巷→二水平軌道暗斜井→主石門→副井底→地面。
(2)煤柱10面→煤柱2#聯絡巷→二采集運巷→新東總回風巷→東總回風巷→西河風井底→西河風井→地面。
??? 五、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的貫徹要求
??? 1.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九條的規定已批準的“災防計劃”
由總經理負責組織實施。
2. 根據《煤礦安全規程》第九條的規定,《計劃》應根據具體情況及時修改,并重新組織學習和貫徹實施。
3. 各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者和技術員負責向單位職工貫徹學習本《計劃》,并進行考核。未經學習或考核不及格,不熟悉本《計劃》有關內容的干部和工人不得下井作業。
4. 本《計劃》貫徹后各區隊主要負責人應組織本單位職工熟悉工作區域的避災路線和安全出口。
5. 礦井及各區隊在編制各季(月)度的應急演練計劃時,應以本《計劃》為指導,在此基礎上進行預案編制及演練。
6. 各區隊技術員至少每一季度對本單位職工進行一次自救器的使用方法講解及實際操作演習。采掘區隊除機電維修工外,隊干、班長也應熟悉發生災害時切斷工作地點電源開關的位置和方法。
7. 機電科、運行隊和通風區要經常檢查主扇的反風裝置(包括井口防爆門)和井下的風門、風墻,確保一旦需要反風時,
能順利反風。
??? 8. 工人入礦培訓時,勞人科應把學習“礦井災害預防與處
理計劃”列入培訓內容,并進行考試,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入井工作 。
?9. 駐礦安監處負責檢查,督促本計劃的
?
??? 附件: 1. 董礦分公司礦井避災路線圖(另附)
??????? (2)井上、下對照圖
{C}<!--[if !supportLists]-->(3){C}<!--[endif]-->采掘工程平面圖
{C}<!--[if !supportLists]-->(4){C}<!--[endif]-->礦井通風系統圖
3. 礦井發生災害時必須召集人員名單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