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應知應會復習題
生產應知應會復習題:
1、掘進作業規程以采區設計為依據,按照“一工程、一規程、一措施”的要求進行編制,并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工種操作規程》、《煤炭工業礦井設計規范》等有關規定,充分體現安全可靠、技術可行、經濟合理的原則。
2. 掘進工作面作業規程必須在施工前七天貫徹到全體作業及相關人員,作業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措施均由分管的技術員負責傳達貫徹和解釋,由有關區(隊)長負責召集和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學習并簽字,由培訓部門組織考試,安監科負責監督、檢查和抽查考試,不合格者不許上崗作業。
3、《煤礦安全規程》第八十五條規定,對沖擊地壓煤層,巷道支護嚴禁采用剛性支架。
4、《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規定,采煤工作面控頂范圍內,頂底板移近量按采高≤100mm/m 。
5、《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 》規定,采煤工作面梁端至煤壁頂板冒落高度不大于 200 mm ,綜采不大于300mm。
6、《煤礦安全規程 》 第五十八條規定,采用密集支柱切頂時,兩段密集支柱之間必須留有寬0.5 m以上的出口。
7、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長度應符合下列要求:
(1)炮眼深度小于0.6m時,不得裝藥、爆破;在特殊條件下,如挖底、刷幫、挑頂確需淺眼爆破時,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炮眼深度可以小于0.6m,但必須封滿炮泥。
(2)炮眼深度為0.6~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
(3)炮眼深度超過1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5m。
(4)炮眼深度超過2.5m時,封泥長度不得小于1m。
(5)光面爆破時,周邊光爆炮眼應用炮泥封實,且封泥長度不得小于0.3m。
(6)工作面有2個或2個以上自由面時,在煤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5m,在巖層中最小抵抗線不得小于0.3m。淺眼裝藥爆破大巖塊時,最小抵抗線和封泥長度都不得小于0.3m。
8、貫通巷道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掘進巷道貫通前,綜合機械化掘進巷道在相距50m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前,必須停止一個工作面作業,做好調整通風系統的準備工作。
(2)貫通時,必須由專人在現場統一指揮,停掘的工作面必須保持正常通風,設置柵欄及警標,經常檢查風筒的完好狀況和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立即處理。掘進的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須派專人和瓦斯檢查工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檢查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瓦斯濃度超限時,必須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處理瓦斯,只有在2個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在1.0%以下時,掘進的工作面方可爆破。每次爆破前,2個工作面入口必須有專人警戒。
(3)貫通后,必須停止采區內的一切工作,立即調整通風系統,風流穩定后,方可恢復工作。
間距小于20m的平行巷道的聯絡巷貫通,必須遵守上款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