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8-16 15:26 來源:煤礦安全網

    礦井大型設備維修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上崗條件

    第1條 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能獨立工作。學徒應在考核合格的正式電工指導下從事有關維修實習工作。

    第2條 熟知《煤礦安全規程》有關內容、《煤礦礦井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和電氣設備防爆標準的有關規定。

    第3條 必須熟悉所維護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和電氣系統原理圖及各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會進行現場電氣設備操作,掌握電氣防、滅火知識。

    二、安全規定

    第4條 上班前不準喝酒、嚴格遵守工種崗位責任制,上班時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遵守本操作規定及《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

    第5條 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并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第6條 在井下瓦斯濃度超過1%時,禁止進行電氣檢修作業。當電氣設備附近20米內的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及時匯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第7條 高空或井筒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帽和保險帶,保險帶應扣鎖在安全牢靠的位置上。

    第8條 需要變配電所的值班人員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時,必須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并設專人聯系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

    第9條 無論高壓、低壓供電系統停電作業,作業前必須掛“停電作業”牌,并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項安全措施

    第10條 在電氣線路、電氣設備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第11條 兩個或兩個以上工種聯合作業時,必須指定專人統一指揮。嚴禁在他人停電作業的線路上或設備上擅自進行工作,需要時應另行辦理手續。

    第12條 在試驗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三、操作準備

    第13條 作業前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進行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第14條 檢修負責人應向檢修人員講清檢修內容、人員分工及安全注意事項。

    第15條 作業前要搞清楚整個供電系統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與電壓等級相符的合格的驗電筆時,要逐漸接近導體。

    第16條 在進行定期檢修或大修設備前,應按照作業計劃,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

    四、正常操作

    第17條 需要對6千伏以上高壓電氣設備檢修作業時,還必須遵守“高壓設備作業規程”。

    第18條 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在停電后的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第19條 對所規定的日、周、月檢內容按時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第20條 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

    第21條 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并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

    第22條 注意各種儀表應指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電度表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23條 對高低壓開關的保護裝置應按規定進行定期整定。

    第24條 注意檢查變壓器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應超過85℃。

    第25條 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等。

    第26條 對提升機等大型設備的各項電保護、后備保護、閉鎖功能及相應的檢測裝置應定期檢查試驗,并保證動作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第27條 向電氣設備補充的絕緣油,應同原使用的絕緣油有相符的物理、化學性能和不低于原使用油的電氣耐壓強度,電氣設備絕緣油的更換和試驗要做好記錄(有特殊要求的電氣設備,按產品說明書執行)。

    第28條 在架空線路或電纜路上工作前,必須將該線路可能來電的所有開關刀閘全部拉開,并加絕緣隔板,掛好停電警示牌。經驗明無電后,對大地充分放電裝設接地線時,必須先接接地端,后接導體端,接觸應良好,拆除地線順序相反。

    第29條 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第30條 經檢修負責人和操作監護人共同確認無問題后,方可按操作進行送電。

    第31條 對檢修后電氣設備,機械保護進行測試和聯合試驗,確保整個系統保護靈敏可靠。

    五、收尾工作

    第32條 設備檢修后在送電要清點人員、工具、測試儀器、儀表和更換的材料、配件是否齊全。

    第33條 對檢修作業場所進行清掃,搞好設備和場所的環境衛生。

    第34條 檢修后的設備狀況,要同檢修負責人向操作人員交待清楚,同檢修、管理、使用三方共同檢查驗收后,方可移交正常使用。

    第35條 認真填寫檢修記錄,將檢修內容、處理結果及遺留問題與司機交待清楚,雙方簽字。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