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技術管理制度
1、礦井地質必須堅持現場觀測和綜合分析并重的原則,實際觀測資料必須準確、完整;預測資料必須有理有據,并在實踐中不斷檢驗、修正和完善。
2、嚴格按《地質規程》及細則規定的內容觀測煤層、斷層、褶曲、巖漿巖及巖溶陷落柱等。
3、開始施工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鉆孔)工程揭露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構造規律,分析工程將穿過的煤巖層的特點,熟知巷道所處煤層位特點及距上、下煤層距離,按要求及時深入現場,進行地質編錄。開拓過程中,應及時填圖、分析,并預測前方地質情況變化,提出超前探測計劃與設計,按時編制提交開拓地質說明書。
4、工作面掘進施工前應認真分析附近井巷(鉆孔)工程揭露地質資料及物探成果,掌握區域及工作面煤層厚度變化、地質構造情況、掘進層位、煤層與上下相鄰煤層間距、頂底板巖性及其變化趨勢,按時編制提交掘進說明書。
5、掘進過程中應及時填圖分析,及時修改填繪斷層、各可采煤層底板等高線圖、區域地質圖及巷道素描圖,并及時收集工作面內的煤厚資料,預測前方地質情況變化,及時提交各種地質預報。規定綜采工作面必須進行物探,查清工作面內隱藏地質構造、巖漿巖、陷落柱等,獲得結果后5天內按質量標準化要求編制提交回采地質說明書,并將物探結果附在回采說明中,經礦總工程師審核后一并交生產部門使用。
6、充分分析回采說明書、物探成果及已開采的相鄰工作面地質規律;對回采面進行動態跟蹤、動態分析、動態預報,認真觀測。記錄已知的地質構造、物探異常區的地質變化情況,做好回采面地質素描,分析預測隱伏構造及薄煤層延展變化趨勢,驗證物探結果,做好地質預報工作。按要求及時編制提交采后總結。
7、建立物探成果臺賬,對每一個物探異常區必須認真收集資料,進行對比驗證,生產結束后編寫物探驗證報告或總結。
8、生產中遇重大地質構造時,地質部門有關負責人應立即組織地質人員深入現場進行會審,上井后根據觀測及調查資料綜合分析及時編制相關圖件,及時向礦主管工程師及總工程師匯報,研究處理。
9、各種圖紙,必須按標準化要求使用統一正確的圖例、圖示作圖,按細則要求的時間填繪井巷工程、煤厚、斷層等高線等及各種注記。地質工作用圖(包括采掘工程平面圖、日常手頭用圖等)要求隨工程進度,在日常整理資料的同時隨時修改填繪,并至少每月應全面分析修改一次。生產區域地質圖(1:2000生產區各煤層底板等高線圖、生產水平地質平面圖及相應的地質剖面圖等)要求每月全面填繪修改一次。基本地質圖(1:5000礦井各煤層底等高線圖、剖面圖、各水平地質平面圖等)要求每季修改填繪一次。要求圖紙內容齊全,資料推測有理有據,并保證相關圖件一致性。
10、各種地質資料包括圖紙、原始記錄本、說明書、各種臺賬卡片等要求內容齊全,有目錄索引,做到查找方便,實現檔案化管理。
11、各種物探儀器必須按使用說明書進行使用、保管與維護,指定專人負責,做到各種儀器設備齊全、完好、無損,保證物探工作能正常開展。
12、加強地質資料的發放管理,任何人不得隨意對外提供地質資料及圖紙,地質測量部門向外提供的一切資料、圖紙、報表等,均須經技術負責人嚴格把關,經礦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提供或報出。
13、每月定期對井下各掘進工作面進行物探工作,發現異常然后進行鉆探,以便指導全礦各生產隊組的安全生產。
14、積極引用先進技術,不斷提高礦井地質工作的技術水平,解決礦井生產建設中的各種地質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