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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學氧自救器安全操作規程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7-27 22:01 來源:煤礦安全網

    化學氧自救器安全操作規程

    1、化學氧自救器是利用儀器內的超氧化物生氧劑與人體內呼出的水氣、二氧化碳發生化學反應,產生氧氣,凈化呼氣,供人呼吸的個人自救裝備。

    2、下井人員必須隨身攜帶該自救儀器。攜帶位置應固定在腰間順手一側。

    3、開啟儀器。使用時應將自救器沿腰帶轉至胸前,用手指掀開鎖口帶的搬手,至封印條斷開后,扔掉封口帶。

    4、去掉上外殼,戴上口具。一只手握住下殼,另一只手將上殼用力拔下并扔掉,此時氣囊逐漸鼓起。立即將口具塞拔掉,置口具片于唇齒之間,牙齒緊緊咬住牙墊,緊閉嘴唇與外界隔絕。

    5、帶鼻夾。雙手將鼻夾彈簧拉開,閉住一口氣,將鼻夾準確夾住鼻子、密封鼻孔,用嘴呼吸。

    6、調整挎帶。將挎帶套在脖子上,長度調整適當,以口具輕松咬在口中,且頭能抬起為宜。

    7、系好腰帶。將腰帶長端繞腰一周與短帶系牢,使儀器固定在胸前。

    8、退出災區。上述動作完成后,開始退離災區。途中感到呼吸不足時,不要驚慌,應放慢腳步,做深長呼吸,待氣量充足時,再快步行走,切勿奔跑。

    9、佩戴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性技術培訓,應能在20-30秒鐘內正確佩戴完畢。

    10、未脫離災區前,嚴禁摘掉口具、鼻夾。

    11、未遇險情,個人不得私自打開自救器。

    12、不準用鐵絲或其他東西捆扎儀器,嚴禁將自救器當坐墊,或隨意碰撞。

    13、對不符合發放條件的自救器,必須按有關文件規定予以報廢或交專業人員處理,不得隨意發放。

    14、該自救器應按規定要求,由專業人員進行定期檢查。

    15、該自救器只能使用’次。

    執行負責人: 礦負責人:

    宣威市寶山鎮寶山煤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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