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規程、安全措施審批制度(防治瓦斯)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7-16 21:33
來源:煤礦安全網
1.防治瓦斯安全技術措施,由通防科(工區)編制,由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
2.采掘工作面作業規程中必須有防治瓦斯的內容并進行瓦斯預測分析,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制定專門的防止瓦斯措施,由礦總工程師或采掘副總工程師組織審批。
3.規程、措施審批后發至相關單位,由各單位組織貫徹學習,簽字備查,各分管科室認真檢查措施的貫徹學習情況和現場的落實情況。
4.采掘工作面在施工過程中,根據瓦斯涌出的變化情況,及時制定補充措施,經審批后嚴格執行。
上一篇:瓦斯報表審簽制度
下一篇:巷道貫通時通風瓦斯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