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7-16 21:23
來源:煤礦安全網
技術副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技術副礦長主要負責全礦生產技術工作,對全礦安全生產技術負全面責任。其主要責任如下:
一、貫徹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技術政策,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技術規范、標準。
二、在職權范圍內履行設計、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的編制、審批、報批職責,保證技術上可行。
三、針對存在的危險源,具體負責制定的組織實施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
四、對“一通三防”技術管理負責,定期分析,研究本礦,“一通三防”工作,制定技術措施,保證系統安全可靠。每旬組織一次礦井全面測風。
五、負責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的試驗和推廣。
六、負責礦山救護工作。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時,協助礦長組織搶救,按規定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七、具體負責組織制定礦井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應急救援的技術措施,編制煤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八、及時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技術負責人每月組織一次技術分析會議,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技術問題。重大安全隱患或技術難題,應聘請相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生產。經專家論證,礦井在技術不能保證安全生產的要立即停止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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