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檢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7-09 23:24
來源:煤礦安全網
瓦斯檢查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執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在瓦斯異常的采掘工作面執行盯頭檢查的瓦斯工在井下現場交接班。執行巡回檢查的瓦斯檢查工應在井上指定地點填寫瓦斯交接班記錄。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及其他有關通風、瓦斯等方面的管理規定,會填寫瓦斯檢查記錄手冊、牌板及有關報表,并做到“三對口”。
3、必須熟悉礦井通風防塵系統和所檢查范圍內的通風、瓦斯、防塵、安全監測、防滅火設施。
4、瓦斯檢查工負責檢查所管轄范圍內的瓦斯濃度、溫度、煤塵及“一通三防”設施,安全監測系統的運行情況。
5、瓦斯檢查工當發現井下局部地區瓦斯超限時,在濃度小于 1%時能及時處理;發現“一通三防”中的隱患時,能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時向通風調度和調度匯報。
6、瓦斯檢查工必須熟悉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及瓦斯檢查的正規操作中的注意事項,并持證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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