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堂煤礦安全技術監察工作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3-26 23:39
來源:煤礦安全網
一、每一工作地點和工程開工前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審批制度,不經審批的不準開工。
二、監察各工作地點和工程的安全技術是否完善,否則不準開工。
三、各工作地點和工程開工后,因工作面情況變化,安全技術措施必須補充的,必須及時補充完善后方可繼續施工,否則停工。
四、對于要求停工的工作地點和工程,必須下達安全監察意見書。
五、對于安全生產上采用的新技術,必須經過安全鑒定后方可試用,試用單位必須收集相關數據資料,試用期必須安排技術人員進行追蹤監督,并作出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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