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崗煤礦完善“干部包保區隊”制度 向常態要實效
為進一步激發“干部包保區隊”常態機制新動能,強化礦井安全管理,充分發揮領導干部的管理職能,促進基層區隊安全管理工作扎實開展,有效夯實礦井安全管理基礎,濟寧何崗煤礦進一步完善了“干部包保區隊”工作常態機制,四項措施向常態工作要實效。
一是進一步加強包保工作組織領導。何崗煤礦成立了以礦長、書記為組長,各副礦長、副總工程師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干部包保區隊”工作的監督管理,確保此項制度落實到位,包保工作執行到位。
二是進一步明確包保工作重點。此次制度完善,何崗煤礦把區隊對上級和礦安全生產指示精神的傳達貫徹落實情況;區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規程措施的落實情況;區隊安全薄弱人物、薄弱地點、薄弱環節和重點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情況;區隊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區隊“雙基”建設、安全質量標準建設落實情況;區隊“三自”管理情況;區隊“四個一”職工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區隊安全文化建設情況;區隊對水、火、煤塵、瓦斯、頂板等不同災變的應急演練情況;區隊煤質管理情況;區隊節能降耗、節約挖潛情況、區隊職業衛生防治、綜合防塵措施落實情況、區隊安全生產獎懲兌現情況等13項重點工作納入領導干部包保工作的重點,進一步明確了領導干部到基層區隊去干什么,查什么,幫什么,從哪里入手,如何找到基層區隊發展存在的問題,有重點,有針對性的提出解決方案,向提高基層區隊安全生產能力要實效。
三是進一步明確領導干部的包保職責。此次制度完善,何崗煤礦規定領導干部對包保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知情權、建議權和監督檢查指導權,領導干部可以對包保單位存在的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上級管理部門安全生產指令和礦井有關規定的管理方式、方法等有權予以糾正,對“三違”現象和侵犯職工安全權益的行為,有權制止或按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罰,對危及礦井安全生產或職工生命安全和健康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立即停產整改等,進一步明確了領導干部的包保職責,對領導干部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工作要求,敲響安全警鐘,防范于未然,具有重要意義,切實由事中、事后監管向事前預防轉變。
四是進一步明確包保工作要求。此次制度完善,何崗煤礦明確了包保分工安排,全礦12個生產區隊、輔助區隊、職能科室全部有兩名副總以上領導干部進行包保,要求領導干部必須參加包保單位的安全生產活動,共同分析研究包保區隊的安全生產狀況,排查事故隱患,制定整改措施,指導、協助、督促包保單位開展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積極參加包保單位存在安全生產問題的整改,研究制定防范措施,明確規定了領導干部每月包保次數不得少于3次,必須深入包保單位生產現場不少于6次,必須及時了解、掌握包保單位安全生產動態,檢查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積極參加包保單位年、季、月度安全管理、生產組織、教育培訓、區務管理等工作規劃的制定,及時向黨政領導匯報包保單位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包保活動必須有記錄等,進一步明確了領導干部包保工作的要求,讓領導干部清楚如何針對區隊存在的問題進行精準發力,靶向治療,切實做到、做好為基層區隊發展解決實際困難工作,為基層區隊安全生產保駕護航,為礦井穩定發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