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副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2-24 23:00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測副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地測副科(部)長在科(部)長領導下開展地質測量等工作。
3、協助科(部)長按時、準確完成地質測量各項工作任務。
5、具體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6、協助科(部)長建立健全各種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地質資料管理制度,實行檔案化管理。
7、檢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地質測量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組織編制、提供地質說明書,并按規定報批。
9、協助科(部)長組織檢查地面水害、鄰近礦區水害情況,及時發現隱患。
10、協助科(部)長組織排查煤礦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并落實解決措施。
11、及時發出貫通、揭煤、探水等各類通知單,并按相關程序報送。
上一篇:安全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下一篇:勞資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