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2-24 22:59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測科(部)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地測科(部)長是煤礦地質測量、防治水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在煤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地質測量等工作。
3、按時、準確完成地質測量各項工作任務。
5、組織制定本部門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6、建立健全各種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地質資料管理制度,實行檔案化管理。
7、檢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地質測量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按時編制、提供地質說明書,并按規定報批。
9、及時安排進行井巷控制測量工作,誤差控制在標準規定之內。
10、組織檢查地面水害、鄰近礦區水害情況,及時發現隱患。
11、負責排查煤礦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并組織落實解決措施。
12、及時發出貫通、揭煤、探水等各類通知單,并按相關程序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