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科(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6-02-24 22:54
來源:煤礦安全網
地測科(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1、在煤礦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領導下,認真開展地質測量工作。
3、按時、準確完成地質測量各項工作任務。
5、組織制定本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6、建立健全各種地質測量圖紙和相關地質資料管理制度,實行檔案化管理。
7、及時檢查施工現場的情況,及時進行地質測量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8、按時編制、提供地質說明書,并按規定報審。
9、及時安排進行井巷控制測量工作,誤差控制在標準規定之內。
10、組織調查地面水害及鄰近礦區水害情況,負責排查煤礦水文地質、防治水等方面的安全隱患,并組織落實解決措施。
11、負責組織開展各類地質預測預報工作,遇異常情況及時向相關領導和部門報告。
12、做好瓦斯地質圖編制工作。
13、及時發出貫通、揭煤、探水等各類通知單,并按相關程序報送。
下一篇:安全科(部)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