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12-18 21:45
來源:煤礦安全網
通風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一、目的
對于特種作業人員的范圍,國務院有關部門作過一些規定。1999年7月12日前國家經貿委發布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旬并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特制定通風部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二、特種作業定義
(1)年齡滿18歲;
(2)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隋;
(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備相應工程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核并成績合格;
(4)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培訓內容
(1)安全技術理論;
(2)實際操作技能。
四、考核、發證
(1)特種作業操作證由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制作,并由當地安全生產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簽發;
(2)特種作業操作證,每兩年復審一次。連續從事本工種10年以上的,經用人單位進行知識更新教育后,復審時間可延長至每四年一次;
(3)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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