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轉維護安全生產責任制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12-18 21:28
來源:煤礦安全網
運轉維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所分管設備的安全運行。
2、負責通、壓、排、提、鍋爐的每班維修保養工作,定期大中小修。主提升每班不得小于2小時強制檢修。
3、每天必須進行一次全面的巡回檢查,設備安全設施必須保持靈敏可靠。
4、大型檢修工程嚴格執行“一工程一措施”,嚴格按措施施工,杜絕違章作業。
5、凡大型固定設備的重要配件,在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質量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6、安全閥、壓力表、主提升鋼絲繩定期校驗。
7、各種探傷、安全性能測試按規定期限進行。
上一篇:電、氣焊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下一篇:機電工區區長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