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井底提升信號規定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12-10 14:58
來源:煤礦安全網
井口、井底提升信號規定
一、主副井均已北碼為主:
一響停,二響上拉,三響下放,副井首次響四下后,再響二下為慢開車上下人。井口信號工必須聽井底信號工打來信號后,方可向車房傳信號開車。
二、井口打信號方法:
北碼在上:打三響下放,打一響停車。
北碼在下:打二響上拉,打一響停車。
副井首響四下后,再打二響為慢開車上下人。
三、井底打信號方法:
北碼在上:打三響下放,打一響停車。
北碼在下:打二響上拉,打一響停車。
副井首響四下后,再打二響為慢開車上下人
說明:1、以上信號規定,井底、井口信號工必須嚴格執行,否則一切后果自負,
2、信號聽不清必須重新打一遍,如仍不明白,必須打電話問明情況后,方可再打一遍信號。
3、有電話時應先接電話,再打信號。
4、所有信號傳遞必須是井底傳到井口,井口傳到車房,絞車司機聽到信號后方可開車。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督執行。
上一篇:出入井人員清點驗身及物料把鉤制度
下一篇:防爆設備入井、入庫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