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歡迎來到煤礦安全生產網!

    《特別規定》第八條“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哪些情形之一的?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10-17 21:42 來源:煤礦安全網

    《特別規定》第八條“有嚴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是指有哪些情形之一的?

    答(1)、未查明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和采空區、相信礦井及廢棄老窯積水的;

    (2)、礦井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沒有配備防治水機構或人員,未按規定設置防治水設施和配備有關技術準備、儀器的;

    (3)、在有突水威脅區域進行采掘作業未按規定進行探放水的;

    (4)、擅自開采各種防隔水煤柱的;

    (5)、有明顯透水征兆未撤出井下作業人員的。

    最近發表

    煤礦安全網(http://www.hy77.org)

    備案號:蘇ICP備12034812號-2

    公安備案號: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礦安全生產網 徐州鑄安礦山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機軟件掃描微信二維碼

    關注我們可獲取更多熱點資訊

    感謝網狐天下友情技術支持

    最近手机中文字幕高清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