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長責任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9-04 16:47
來源:煤礦安全網
機電科長責任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命令、決定、通知、通報等;嚴格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對生產中的管線系統、機電設備、備品備件的安全質量負全面責任。
2、認真抓好電氣管理及設備維修、保養,使設備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符合煤炭部的要求;井下電氣安全符合安全規程的規定。
3、負責制定防止設備、電氣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及時貫徹執行,并對礦井正常通風,不產生機電引爆火源負業務管理責任。
4、經常要深入井下了解各種電氣設備運轉情況,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組織人員及時處理,并及時鑒定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
5、負責嚴把機電設備的入井關,不合格機電設備不得入井投入使用。
6、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機電各特殊工種教育和技術培訓、技術考慮工作。
7、負責組織礦井每月的三次機電安全大檢查,參加全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大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