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突出煤層的無突出危險區域帶作業的采掘工作面是否需要編制專項防突設計?
《防突規定》第67條規定,突出煤層的每個煤巷掘進工作面和采煤工作面都應當編制工作面專項防突設計,報礦技術負責人批準。突出煤層專項防突設計必須按《防突規定》第86條的要求編制內容。
《防突規定》規定的突出煤層的采掘工作面作業都是在無突出危險區,都必須按《防突規定》第20條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和按《防突規定》第57條采取區域驗證。
無突出危險區不是永久不變的,《防突規定》第58條的區域驗證就規定了向突出危險轉換的條件,所以,必須編制專項防突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