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大巷運輸車輛使用管理制度(劉莊煤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8-14 16:33
來源:煤礦安全網
為了規范井下大巷運輸車輛的存放,保證車場內所有車輛不超過警沖標,并用阻車器將車輛可靠阻住,特制定此管理辦法。
1、為防止大巷車場內存放的車輛自行滑動,在存放的列車兩端使用阻車器阻車定位(未設阻車器的車場可使用木楔代替)。
2、臨時停放的車輛一律停放在車場的副道,不得占用主道(調車等特殊情況下除外)。
3、井下大巷軌道車場,要設置警沖標和阻車器,警沖標和阻車器安裝在兩股會合軌道的中間處(保證停放列車與運行列車最突出部分之間距離不小于200mm)。
4、井下大巷所有運輸車輛由運輸區管理,電機車司機在向車場存車時,保證列車不超過警沖標,車輛存放好后用阻車器將車輛可靠鎖住。
5、各生產單位使用車輛必須到運輸調度站申請,由調度站安排電機車司機運送車輛。若需人力推車必須經調度員同意后方可在大巷人車推車。
6、大巷車場內的阻車器和警沖標由運輸區負責管理,故意損壞警沖標和阻車器的一經發現按“三違”論處。
下一篇:運輸區斜巷隊管理制度(劉莊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