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朔里礦業)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8-04 11:14
來源:煤礦安全網
鍋爐維修工安全生產責任制(朔里礦業)
1、從事鍋爐維修工作的人員應接受相應工種的技術培訓并取得相應的操作證
2、從事鍋爐維修工作的人員應熟悉鍋爐及附屬設備的結構、性能、安全裝置的作用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并隨時了解鍋爐運行現狀。
3、鍋爐的維修和保養工作由維修人員和運行人員共同負責進行。
4、對當日所需維修保養的部位,應根據巡檢情況、運行記錄及有關資料,了解鍋爐狀態,做到心中有數。
5、工作前,要對維修保養所需材料配件工具的數量、品種、規格、質量檢修檢查,確定無誤后方可工作。
6、維修電器設備及鍋爐房內的熱力管道時,應停電,關閉氣源,掛牌警示,并必須執行兩人工作制。
7、在進行維修或更換零部件前必須通知當班運行操作人員,做好配合及聯絡工作。檢修結束后,維修人員應同當班操作人員共同驗收,確認無異常后交付使用。
8、工作完成后,清理工作現場,保證施工現場文明、衛生。并對當日檢修設備的內容、具體部位及修后狀態,作詳細的記錄。對于鍋爐本體的爐墻、爐拱、水路系統,應填入鍋爐檢修檔案,以備鍋爐大中修及鍋爐檢驗部門查閱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