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防塵處處長安全生產責任制(棗莊礦業)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28 10:38
來源:煤礦安全網
通風防塵處處長安全生產責任制(棗莊礦業)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主持制訂集團公司通防規劃、年度通防目標,確定階段通防重點。
第2條 積極帶領全處工作人員保質保量、富有創造性地完成通風防塵處工作職責。
第4條 負責宣傳黨和國家安全方針政策和上級的各種相關規定。
二、責任追究
第6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通風處長行政處分:
1、違章指揮工人或者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
3、沒有或不及時制訂集團公司通防規劃、年度通防目標;
4、因為技術原因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5、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通防處長或其授意相關人員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