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防塵處安全生產責任制(棗莊礦業)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28 10:27
來源:煤礦安全網
通風防塵處安全生產責任制(棗莊礦業)
一、崗位職責
第1條 負責貫徹宣傳黨和國家有關“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制訂集團公司年度和長遠通防規劃及技術業務規定。
第2條 對所屬礦井通防業務技術實施指導,每月排查認定一次重大通防隱患。
第4條 參與瓦斯煤塵等安全費用項目的審查。
第5條 參與制訂通防科技新推工程,推廣“一通三防”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
第6條 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有關通防方面的培訓和考核工作。
第7條 制訂風量計算細則等重大通防技術規定;組織審查礦井瓦斯等級和礦井通風能力核定工作;負責礦井通風、防塵、瓦斯、自然火災、安全監控系統的技術審查與指導。
二、責任追究
第9條 在通風防塵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責任追究:
1、對礦井“一通三防”重大隱患排查不力,發生瓦斯、煤塵、自然發火事故的。
2、因通防原因致使采掘工作面被迫封閉而嚴重影響安全生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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