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預報后評估”問責制度(安平煤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24 22:52
來源:煤礦安全網
1、建立地質預報動態自評估制度
該項工作由地質技術主管孫明聰負責。預報的斷層巷道揭露后,由負責該頭的組長在一周以內完成地質預報的后評估工作(評估的同時完成相關資料的修編),然后將評估結果交地質主管審核存檔(包括見斷層前的圖紙、預報,見斷層后修編的圖紙和結論,紙質和電子版各一份)。沒有按要求完成的,罰分管組長200元。位置和落差沒有達到集團公司標準要求的,罰分管組長200元。
2、地質預報季度自評估規定
該項工作由地質技術主管孫明聰負責。在次季度第一個月第一周內完成上季度預報自評估工作。地質技術主管負責將上季度的動態評估資料進行匯總,并寫出季度地質預報后評估結論,交地質副總工程師審核,達到要求后由地質技術主管存檔。準確率達不到集團公司要求的,罰地質技術主管200元,地質副總工程師在礦相關會議上做檢查(三級地質保障會、地質周分析會)
3、建立地質預報后評估資料電子版文件夾
各組組長和地質技術主管必須建立地質預報后評估資料電子版文件夾,一次過斷層資料要放在一個文檔內,文檔名要寫明斷層及巷道名稱。達不到要求的,罰責任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