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經理(分管安全)安全生產責任制(朔里礦業)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17 08:34
來源:煤礦安全網
1、認真宣傳、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以及黨和國家的安全法律法規,并監督檢查在本礦的貫徹執行情況,對礦井安全監察工作負責。
2、對上級安監部門的批示意見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要求及時傳達貫徹,并督促檢查執行。
3、參加審批災害預防計劃和礦井技術措施的實施,監督礦井重大安技措工程的實施。
4、按時參加安全辦公會議,匯報安全工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主導意見,并督促落實。
5、組織安監人員監督檢查礦井安全規劃、安全培訓、安全措施、安全規章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業務保安責任制的制定和實施,監督安技措費用的提取和使用。
6、協助總經理開展安全隱患排查,對安全管理工作負檢查、監督、處理的責任。
7、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對事故單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并向上級匯報事故經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