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車司機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蘇杭河煤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7-15 20:58
來源:煤礦安全網
1.為加強行政辦小車司機安全管理工作,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認真貫徹交通安全工作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小車司機必須嚴格執行以下制度。
2.小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制度,安全駕車。
3.小車司機必須服從礦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管理,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行為規范,杜絕違章駕車行為,保證安全行車。
4.要愛惜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應及時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
6.司機要注意晚間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駕危險車。
7.嚴禁司機將公家車輛借于他人駕駛,一經發現嚴肅處理,如發生交通事故,全部損失由司機承擔,并責令待崗學習。
8.必須及時參加車輛保險,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與車輛管理部門及保險公司聯系,以便妥善處理。
9.及時做好車輛的年審及駕照的審驗工作,認真參加交通聯檢組組織的安全學習和礦交通安全管理小組的冬季車輛安全檢查活動,以保證安全行車。
10. 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