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工區區長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蘇杭河煤礦)
1.保證所在工區生產過程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范。
2.協助采煤工區區長抓好本工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采煤工區區長不在崗位時,根據安排承擔采煤工區區長的職責。
3.抓好所跟班次的安全生產工作,嚴格按照“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措施的規定組織生產。
5.協助區長、支部書記組織好班前會,傳達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會議要求。分析、研究班組生產規程中存在的問題,布置落實有針對性的安全措施。
6.協助采煤工區區長制定本工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管理制度,并按規定進行考核。
7.每班組織一次隱患排查,及時排查生產中的安全隱患,并組織治理。負責處理當班現場安全生產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工區區長回報。
8.組織所跟班次落實采煤安全質量標準化、“采煤工作面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
9.負責組織落實所跟班組現場交接班、質量驗收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10.負責所跟班次職工的安全教育,抓好新工人師徒合同的簽訂與執行,監督管理職工正規操作,保證所跟班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11.組織參加事故搶救、分析,如實、及時回報安全事故,協助、積極配合事故調查處理,落實事故防范措施。
12.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