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積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及分析處理規定
瓦斯超限積聚事故處理應急預案及分析處理規定
為了提高礦井處理瓦斯超限事故的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因瓦斯超限、積聚造成的事故隱患,杜絕瓦斯事故的發生,根據集團、能化公司關于通風、瓦斯管理的若干規定,制定井下作業現場瓦斯超限、積聚應急處理預案;同時在處理完超限、積聚情況后,認真按照“四不放過”及“瓦斯超限分級處理分析制度”要求進行追查處理,吸取事故教訓,根據我礦實際,特制定瓦斯超限、積聚應急處理預案及分析處理規定。
第一節 瓦斯超限、積聚應急處理預案
1、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思想意識,在各種作業活動中,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從根本上杜絕瓦斯超限、積聚事故的發生。在作業活動中,一旦發生瓦斯超限積聚事故,對事故的處理即成為現場的第一要務,其他任何生產活動必須以服務于事故的處理為目的。瓦斯超限應急處理工作應遵循“先停電、后撤人、再匯報”的原則,及時采取措施處理,減少瓦斯影響范圍,確保井下安全。
2、為了加強瓦斯超限處理工作,特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總經理:XXXXXX 總工程師:XXXXXX
副組長: 安全副總經理:XXXXXXX
副總經理:XXXXXXXX
成 員: 副總工程師: XXXXXXXXXXX
通防部長:XXXXXX、安監部長:XXXXX、調度主任:XXXXX
安監部、調度室、機電部、辦公室、財務部、財勞部、工程技術部、救護大隊等主要負責人
組長:負責瓦斯超限、積聚處理總指揮工作;
副組長:負責瓦斯超限、積聚處理方案及協調指揮工作;
通防部:負責瓦斯超限、積聚處理的現場指揮與實施工作;
調度室:負責瓦斯超限、積聚數據及信息的收集與上報處理工作;
安監部:負責瓦斯超限、積聚處理過程中的現場安全監督與管理工作;
通防工區:負責瓦斯超限、積聚處理過程中的現場人力及工器具的提供;
救護隊:負責3%以上濃度瓦斯積聚的排放工作。
施工單位:超限工作面瓦檢員負責瓦斯超限、積聚處理過程的瓦斯檢查與瓦斯排放的具體工作。
第二節 瓦斯超限應急匯報程序及組織措施:
1、瓦斯超限匯報程序:
1)瓦檢員檢查地點瓦斯超限時,立即查明原因、地點、濃度、超限范圍后向礦調度、隊值班匯報。
2)安全員監督檢查地點瓦斯超限時,立即查明原因、地點、濃度、超限范圍后向礦調度匯報。
3)礦調度接瓦斯超限匯報后,立即將掌握的瓦斯超限情況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同時向通風、安監部門的負責人匯報。
4)佩帶便攜式瓦檢儀人員發現瓦斯超限時,立即查明瓦斯超限的原因、地點、濃度、超限范圍向礦調度匯報。
5)通風安全監控系統值班人員發現瓦斯超限時,立即向礦調度匯報。
6)礦調度接到瓦斯超限匯報后,向分管通風、安全副總、當天值班礦領導和通風部負責人詳細匯報瓦斯超限情況,并做好相關記錄。
7)礦調度接到瓦斯超限匯報后,立即向能化公司調度匯報瓦斯超限情況,并落實停電、撤人及處理情況。
8)公司調度接到瓦斯超限匯報或由通風安全監控系統發現瓦斯超限時,值班調度員要立即落實情況,查明瓦斯超限原因及現場處理情況,做好記錄。并向當班值班領導、通風、監控、安全部門負責人匯報。
9) 因較難預料的情況(如不明地質構造、爆破作業等)造成瓦斯超限時,礦調度要立即組織查清超限原因,落實瓦斯超限處理情況,及時向公司調度匯報。
2、瓦斯超限各部門職責
1)、礦通風部分管瓦斯、監測的副隊長在收到超限信息時,必須立即聯合組織安排專人到現場進行核實,查明超限原因和瓦斯檢查員現場檢查情況,并進行處理,將處理情況及時匯報通風部和礦調度室,并向能化公司安全監控室匯報,同時做好詳細記錄。在達到斷電濃度時,系統自動切斷工作面電源后,要核實現場斷電情況,并指示瓦斯檢查員和安監員將超限地點工作人員撤出,直至問題處理。
2)、礦機電部、通風、調度分管安全監察負責人在收到超限信息時,應分別通知各自的值班人員,落實變電所值守人員和當班安監員做好停電、撤人及工作面停止生產的各項工作。
3)、礦安全礦長、總工程師、通風部長在收到超限信息時,必須立即安排專人在礦調度室守候,專門負責協調處理超限的各項事宜。
4)、礦機電、通風、安全監測負責人、調度主任在收到超限信息時,應按照各自的分管職責和范圍,核實現場斷電、撤人及停產情況。
5)、礦生產副總在收到超限信息時,應立即指示超限區域停止生產,撤出人員,并隨時向礦調度室過問停產撤人及處理情況。
6)、礦機電礦長、機電部長在收到超限信息時,應立即指示切斷超限區域(除局扇和監測系統以外)的其它所有電源,并隨時向礦調度室過問停電等有關情況。
7)、總經理在收到超限信息時,應親自到礦調度室協調指揮,以最快的速度處理超限,杜絕事故的發生。
3、上報條件:
序號 |
瓦斯超限濃度上報條件 |
一氧化碳超限濃度上報條件 |
主扇停止運轉時間上報條件 |
上報范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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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掘工作面、上隅角、采掘面回風流 |
被串工作面局扇前、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采煤工作面的進風巷等 |
一翼回風巷、總回風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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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8% |
≥0.4% |
≥0.6% |
≥20ppm |
≥10min |
1.調度室、通風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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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 |
≥0.5% |
≥0.75% |
≥24ppm |
|
1. 通風部長、機電部長、調度主任、礦總工程師、安全礦長、生產礦長、機電礦長; 2.能化公司調度室; |
3 |
≥1.5% |
≥0.7% |
≥0.9% |
≥50ppm |
≥30min |
1.總經理、董事長 2.能化公司通防部、安全監察部、生產技術部、機電供應部的部長、通風安全副總工程師;
|
4 |
≥2.0% |
≥0.9% |
≥1.0% |
≥75p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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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能化公司總工程師、生產副經理、機電副經理、安全副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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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5% |
≥1.0% |
≥1.5% |
≥150ppm |
≥60min |
1.能化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2.集團公司總工程師。 |
6 |
≥3.0% |
≥1.5% |
|
≥150ppm |
|
4、 瓦斯超限的處理
瓦斯超限時必須按制定的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分級進行排放瓦斯工作。在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中,必須明確停電撤人范圍、現場負責人以及排放作業人員,嚴格控制排放瓦斯作業的人數。
(1)、瓦檢員必須及時將瓦斯超限、積聚區域人員全部撤離至安全的地點,并在瓦斯超限及積聚地點掛上柵欄及警示標語防止人員進入。
(2) 采、掘作業范圍內瓦斯超限濃度在1~3﹪時,由礦通風部門負責人領導現場負責排放瓦斯工作。
(3) 采、掘作業范圍內瓦斯超限濃度超過3﹪時,由礦總工程師現場負責排放瓦斯工作。
(4) 其它地點瓦斯濃度超限時,通風部長及施工單位總工程師負責組織排放瓦斯工作。
5、瓦斯超限應急組織措施:
(1)、瓦斯超限時,調度員負責及時通知現場作業人員(瓦檢工、施工隊)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監測中心值班員及時通知各值班業務人員(科隊長),值班業務人員5分鐘必須到達調度中心,聽從指揮。
(3)、調度室負責配合通風部員安排組織人員采取瓦斯超限措施,并組織撤人、警戒工作。
(4)、通風部負責分析查找瓦斯超限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5)、機電部負責瓦斯超限區域監測分站停送電工作,杜絕線路出現故障。
(6)、瓦斯超限地點經領導小組討論研究采取措施后,瓦斯仍然偏高,及時上報能化公司通防部,由上級領導單位制定并實施瓦斯治理方案。
第三節 瓦斯超限應急處理措施
1、采煤工作面瓦斯超限時必須執行以下措施:
1)、當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濃度達到1.0%時,由當班瓦檢工負責向調度室、通風部等有關部門匯報后,同時采取措施(掛風障、風筒導風、充填消除積聚空間、抽放等方法)處理上隅角瓦斯,直至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可恢復正常生產。
2)、當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濃度達到或超過1.5%時,工作面必須停止生產,切斷工作面及上付巷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員,向調度室、通風部等有關部門匯報,由應急小組負責組織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直至瓦斯濃度降到0.8%以下時,方可恢復正常生產。
3)、當工作面巷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時,工作面必須停止生產,切斷工作面及回風巷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撤出工作面所有工作人員,向調度室、通風部等有關部門匯報,由應急小組負責組織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直至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恢復正常生產。
2、掘進工作面正常作業時瓦斯超限時必須執行以下措施:
當掘進工作面回風流中瓦斯濃度達到0.8%及以上時,必須停止掘進,切斷工作面及其回風流中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撤出工作面人員,設置柵欄,并向調度室、通風部等有關部門匯報,由瓦檢工負責核準瓦斯濃度(以監測探頭和人工檢查的最高值為準),符合就地排放瓦斯條件時,由當天值班礦領導或領導小組成員在礦調度室坐陣指揮,由當班瓦檢工和施工隊當班負責人負責按措施就地排放,直至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恢復正常生產,并由監控監測員做好記錄備查。
3、局部瓦斯超限時必須執行以下措施:
1)、當局部區域瓦斯濃度達到1.0%時,必須停止該區域20m及受其影響范圍內一切作業活動,由通風隊瓦檢工負責采用風袖、風障等導風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恢復正常作業。
2)、當局部區域瓦斯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該區域20m及受其影響范圍內一切作業活動,切斷該區域內所有非本質安全型電氣設備電源,由通風隊瓦檢工負責采用風袖、風障等導風方法排除瓦斯,直至瓦斯濃度降到0.5%以下時,方可恢復正常作業。
3)、當局部區域瓦斯濃度超過3%時,礦采取措施后仍不能處理正常時,必須上報煤業公司,由煤業公司通風處、安監局組織人員分析,制定排放瓦斯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經煤業公司批準后,方可進行瓦斯排放。
4、井下局部通風機因故停止運轉,必須執行以下措施:
1)、在恢復通風前,必須首先檢查瓦斯,只有停風區中最高濃度不超過1.0%和最高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巷道內瓦斯濃度可在監測分站上查看),且局部通風機及其開關附近10m以內風流中的瓦斯濃度都不超過0.5%時,在采取回風流停電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檢工或通風隊電工負責人工開啟局部通風機,恢復正常通風。
2)、停風區中瓦斯濃度超過1.0%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最高瓦斯濃度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3.0%時(巷道內瓦斯濃度可在監測分站上查看),在采取回風流停電撤人等措施后,由瓦檢工或通風隊電工采取點送局部通風機開關按鈕等安全措施,控制風流排放瓦斯。
3)、停風區中瓦斯濃度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3.0%時,必須制訂安全排放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
4)、在排放瓦斯過程中,排出的瓦斯與全風壓風流混合處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濃度都不超過1.5%,且采區回風系統內必須停電撤人,其他地點的停電撤人范圍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只有恢復通風的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不超過1.0%和二氧化碳濃度不超過1.5%,且穩定30分鐘后瓦斯濃度無變化,方可人工恢復局部通風機的供風巷道內電氣設備的供電和采區回風系統的供電。
5、當井下發生多處瓦斯超限時必須執行以下措施:
1)、各地點瓦檢工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向調度室、通風部等有關部門匯報。
2)、監測中心及礦調度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及礦總工程師匯報,瓦斯防治及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全部成員應及時集合,分析原因,通知受影響地區人員迅速撤離,同時提出具體停電范圍、停電方法、人員撤退路線及進入災區偵查方法并立即實施。
3)、由瓦斯超限應急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從中央變電所或平地將井下電源全部切斷。
第四節 瓦斯超限的分析處理
一、 瓦斯超限、積聚必須按照事故進行分析處理。并嚴格按照能化公司瓦斯超限分級管理文件規定,由公司相關領導主持事故分析會,分析瓦斯超限的原因及預防事故再次發生的相關措施,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通防部做好事故分析會的會議紀要并存檔備查。
1、嚴格執行瓦斯超限分級追查處理制度和瓦斯信息管理規定。生產過程中出現的瓦斯超限嚴格按照事故處理,查清瓦斯超限的原因,處理理瓦斯超限責任人,以此教育廣大干部職工,以便進一步落實瓦斯超限整改措施。根據井下各地點無計劃瓦斯濃度超1%(含1%)-1.5%,由公司通風副總組織分析會;
2、當采區回風巷、采掘工作面、回風流和其他地點瓦斯濃度超1.5%-3%時,必須由總工程師、安全副總經理參加事故分析會;
3、當各地點瓦斯超限達3%(含3%)以上時,必須由公司董事長或總經理參加事故分析會,并對瓦斯超限達3%以上的分析處理結果在24小時內報能化公司。
4、瓦斯超限事故分析單位要將各地點的瓦斯超限情況及時發送給值班領導和礦有關領導。
二、瓦斯超限事故分析程序:
1、參加分析單位:通防部、機電部、安監部、調度室、施工單位分管通防負責人、當班礦跟班領導、當班安監員、瓦檢員。
2、由風機供電原因及設備故障等原因造成的瓦斯超限由機電部門主持進行分析,并形成分析處理報告。
3、除上述原因以外引起的瓦斯超限事故,由通防部門主持進行分析,并形成分析處理報告。
4、超限分析早班及夜班應在當班班后組織進行,中班時在第二天上午組織分析,并在24小時內形成分析報告。分析報告按瓦斯超限濃度分級處理要求分別由通防副總、總工程師、總經理簽字。其中超過3%以上濃度的分析報告由調度室上傳能化公司監測調度。
5、分析報告格式
****瓦斯超限分析報告 領導簽字:
分析時間:****年**月**日**時 地 點: ***** 主持人: ***
參加人員:***、***、***、***、*****、*****
一、事故類別 :瓦斯超限
二、地點:***********
三、事故經過:
1、工作面狀況:******
2、超限經過:*****。
四、事故原因:
*******。
五、防范措施:
1、******;
2、******;
3、******;
4、******。
六、處理意見:
1、******。
2、******。
3、******。
XXXXXX煤業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