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辦公會議制度(國電貴州煤業)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6-24 22:50
來源:煤礦安全網
第一條 為了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協調解決生產中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辦公會議為例會制,每月召開一次,時間為每月25日(節假日順延),主會場設在公司調度會議室,分會場設在各單位調度會議室。
第三條 會議由公司總經理或由總經理指派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主持。
第四條 參加會議人員范圍:
(一)公司黨政領導,分管安全、生產、機電業務的副總工程師,公司機關各部室負責人;
(二)各單位礦長(經理)、黨委書記,分管安全、生產、機電礦長(經理)、總工程師及副總工程師和有關科室相關人員;
(三)地面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生產負責人和有關科室相關人員。
第五條 會議內容和議題:
(一)傳達貫徹上級和公司安全方面的會議及有關文件精神;
(二)通報全公司上月安全生產情況,總結安全生產經驗;
(三)研究當前存在隱患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五)調劑需公司及相關部門協調解決的人、財、物;
(六)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工作重點及采取的安全技術措施。
第六條 要求
(一)辦公室對會議形成的決議要認真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二)對會議形成的意見和決議,按誰開會誰負責原則督促檢查落實。
上一篇: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國電貴州煤業)
下一篇:安全目標管理制度(國電貴州煤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