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護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蘇杭河煤礦)
1.支護工必須熟悉本工作面煤層、頂板特征,頂板管理方式和所采用支柱的性能、結構原理及使用維護方法,嚴格按作業規程及操作規程的規定進行操作。
2.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煤礦作業規程>>和<<煤礦操作規程>>。
3.進入作業地點后,必須首先敲幫問頂,發現隱患要及時處理。
4.隨時注意(聽和看)工作面的動態,若發現異常現象(如有巨大轟隆聲或支架突然大量折損或鉆底等),立即撤離所有人員到安全地點,待頂板穩定后,再進行處理。
5.清理安全出口的一切浮煤和雜物,安全出口符合作業規程要求,確保上下出口安全暢通做到不安全不生產。
6.頂梁必須與頂板緊密接觸,不得張口,若頂板不平必須用楔或背板背實;頂板破碎時,應密背護頂;局部冒頂造成梁上空頂時,要用木料在梁上擺成三角形或”井”字形使之接頂背實。
7.支柱與底板要全面接觸,不準打在浮煤、浮矸上.堅硬底板要鑿柱窩或打麻面,松軟底板,支柱必須穿鞋,其規格和材料按作業規程規定執行。
8.支柱要打緊,可在柱頂上加一個楔,不準打重楔。
9.在推移機頭機尾時,要及時補上托梁所缺柱子,端頭支護梁必須形成邁步,并支撐的柱子要迎山有力,迎山角符合作業規程規定;支柱的柱距、排距等要符合作業規程要求。
10.對使用的液壓膠管、注液槍、單體支柱要維護好,不準砸、拆、卸等,以便保持良好狀態。
11.對于回撤的單體柱要放到安全地方, 并立放和斜放,禁止倒放造成丟失,對損壞的柱子要運到停采線外以備回收。
12.對發生的事故要及時準確匯報和處理,并填好記錄。
13、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