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范本
礦長安全生產責任制范本
礦長是煤礦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礦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制定和審定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范圍和考核標準;落實《礦長保護礦工生命安全七條規定》。
2.組織制定班子成員和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審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年度安全生產計劃。
4.負責按照礦井核定生產能力組織生產。
三、組織制定并實施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5.組織審定安全培訓計劃。組織職工全員培訓、新工人崗前培訓等,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培(復)訓。
四、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組織制定并落實年度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7.負責落實礦井瓦斯、水、火、粉塵等重大災害防治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負責重大安技措工程的組織實施。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9.組織審定隱患排查治理方案。每月至少組織并參加1次安全生產大檢查、“一通三防”、防治水專項檢查。
10. 確保礦井通風系統可靠,嚴禁無風、微風、循環風冒險作業;按規定審批瓦斯日報表、突出煤層區域防突措施效果檢驗報告、井下燒焊措施等。
11.負責落實瓦斯綜合治理五項指標(保護層開采面積、鉆孔量、抽采量、抽采率、瓦斯治理工程),做到瓦斯抽采達標、防突措施到位、監控系統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嚴禁違規作業。
12.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礦領導帶班下井制度,并督促落實;每月帶班下井不少于5次。
13.落實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依法為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和辦理工傷保險。
14.負責主持召開礦長安全辦公會,聽取安全生產工作匯報,研究解決生產安全問題。
15.負責每半年向駐地煤礦安全監察分局匯報1次瓦斯治理、防治水和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16.保證井下機電和所有提升設備完好,嚴禁非阻燃、非防爆設備違規入井。
17.每月組織不少于1次的重大安全隱患排查。
18.組織審定礦井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年組織開展礦井綜合或專項應急救援演練。
19.組織指揮事故搶險救援。發生事故和重大災害時,負責啟動事故應急響應。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0.負責向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煤礦企業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21.組織涉險事故、非人身事故調查。
八、依法辦礦,依法管礦
22.依法辦理采礦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并保證合法有效;參加并督促本煤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合格證。
23.依法依規組織生產或建設,杜絕超層越界開采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產行為;落實井下探放水規定,嚴禁開采防隔水煤柱。
24.依法辦理煤礦建設項目相關手續,按照 “一井一制”原則管理煤礦建設項目,并督促煤礦建設項目按設計施工。
九、組織保障
25.負責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領導機構和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十、安全生產職責落實與考核
26.落實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
27.落實對事故責任人及事故責任單位處理意見。
28.落實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29.負責定期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安全生產情況。
十一、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