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家塔煤礦綜合防塵管理制度
第一百二十六條: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礦井主斜井、副斜井、回風大巷、采掘工作面所屬各巷道、煤倉與溜煤眼放煤口、轉載點等地點必須敷設防塵供水管路,膠帶運輸機巷、采煤工作面運、回順、掘進工作面的供水管路每隔50m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其他供水管路每隔100m裝設一個三通和閥門。
第一百二十七條:采掘工作面的防塵設施應與采掘設備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移交,沒有防塵灑水的采掘工作面,不得生產。采煤工作面移交生產前,要由礦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綜合防塵設施和措施的驗收,不符合標準,不準生產。所有防塵水管三通閥門必須編號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條:井下主要進、回風巷應根據風流中的粉塵濃度設置凈化水幕,原則上主要進風大巷每隔500~1000m設置1道水幕;回風大巷每隔1000~2000m設置1道水幕;井下煤倉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輸送機轉載點,都必須安設噴霧裝置。
第一百二十九條:采煤工作面綜合防塵應遵守下列規定:
1、綜采工作面必須進行煤層注水,并有水表計量和注水記錄。
2、采煤工作面膠運順槽每500~1000m設1道水幕,回風順槽每1000~1500m設1道水幕,但水幕總數不得少于2道,其中靠近工作面的1道水幕距工作面不得大于30m。水幕應能封閉全斷面,霧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3、采煤機必須安裝內、外噴霧裝置。截煤時必須噴霧降塵,,內噴霧壓力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壓力不得小于1.5 MPa,在靜水壓達不到噴霧要求時,必須設置加壓泵,內外噴霧系統完善,霧化效果好。
第一百三十條:掘進工作面綜合防塵應遵守下列規定:
1、掘進井巷和峒室時,必須采用濕式鉆眼、沖刷井壁巷幫、水泡泥、放炮噴霧、裝巖灑水和凈化風流等綜合防塵措施。
2、掘進機作業時,必須使用內、外噴霧裝置,內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3MPa,外噴霧裝置的使用水壓不得小于1.5MPa。
3、掘進巷道必須在距工作面迎頭不超過50m處設置1道水幕水幕應能封閉全斷面,霧化效果好,使用正常。
第一百三十一條:定期沖洗煤塵:采面運、回順槽每天沖洗一次,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每旬沖洗一次,主要大巷每半年刷白一次,沖洗和刷白要有記錄臺帳,保證巷道無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第一百三十二條:隔爆水棚的設置地點應符合下列要求:
1、主要隔爆水棚應設置在礦井兩翼與井筒相連通的主要運輸大巷和回風大巷;相鄰采區之間的集中運輸巷道和回風巷道;相鄰煤層之間的運輸石門和回風石門。
2、輔助隔爆水棚應設置在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煤層掘進巷道;采用獨立通風的其他巷道。
第一百三十三條:隔爆水棚的安設應符合下列要求:
1、用水量按巷道斷面積計算,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水棚400L/㎡,輔助隔爆水棚200L/㎡。
2、水棚的排間距應為1.2~3m;水棚區的長度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水棚長度不小于30m,輔助隔爆水棚長度不小于20m。
3、水棚應安裝在巷道的直線段內,首列(排)水棚距工作面100~1000m。
4、隔爆設施必須實行掛牌管理,每周至少檢查一次。
第一百三十四條:地面選煤樓必須有完善的防塵系統和噴霧灑水設施,定期沖洗煤塵,正常使用各種噴霧設施,由通風部門組織,安質科參加,定期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