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風自救系統管理制度(趙莊煤礦)
一、壓風自救系統管理職責
(二)機電隊負責地面壓風機的安裝、維護、保養工作
(三)井下壓風自救系統實行“屬地管理”職責,各單位負責各自責任區域內的壓風自救系統。
二、壓風自救系統管理細則
(一)、井下各采掘工作面壓風自救系統的安裝標準(包括管路直徑、安裝組數、每組個數、吊掛高度等),隨作業規程一并下發貫徹。各采掘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由施工單位負責安裝。
(二)、機電隊要確保地面壓風機的正常運轉。
1、壓風機設備零部件必須齊全完好,螺栓、螺母、墊圈、開口銷、鉚釘等都必須齊全、完整、緊固。
2、壓風機必須裝置必須滿足礦井供風需求,設備必須合理使用、性能良好。
3、壓風機在使用過程中,應具有運行、檢修記錄本,系統 地記錄壓風機的運行情況。
4、設備與機房必須保持整潔衛生, 做到無雜物、 無油垢、 無灰塵,禁止利用機房作其他用途。
5、壓風機房值班人員必須按章操作, 做好巡檢工作并填 寫好各類臺帳,發現問題時及時匯報進行處理。
(三)掘進工作面自掘進面回風口開始,每 50m 設置一組壓風自救裝置, 每組自救裝置的呼吸面罩應比工作面每班最多人數多兩個, 并保持距迎頭 25~40m 的距離。安裝距離超過規定, 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少安裝一臺壓風自救袋對責任單位罰款 200元。
(四)回采工作面回風巷在距采面上安全出口以外 25~40m 范圍內設置一組自救裝置,自救面罩個數應比工作面每班最多人數多兩個;向外有人固定作業地點安裝一組壓風自救裝置;進風巷在距采面下安全出口以外 50~100m 范圍內設置一組救裝置,個數應比工作面每班最多人數多兩個。 安裝不合格, 每處罰責任單位200元。
(五)壓風自救裝置要安裝在地點寬敞、支護良好、沒有雜物堆積的人行道側,管路安裝高度按距底板1.8m,自救裝置的安裝高度按自救裝置箱底距底板高度為 1.5M,便于現場人員自救應用,達不到要求,每處對責任單位 罰款200元。
(六)掘進工作面的壓風自救系統由在該區域施工的單位管理維護,損壞照原價賠償。安裝壓風自救裝置時,壓風自救裝置要固定牢靠,壓風自救裝置內外的煤塵要及時清理,經常保持清潔,一處不合格對責任單位 罰款100元。壓風自救系統下面或管路上不得堆放雜物,否則每發現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
(八)各采掘區隊必須保證所負責區域內壓風自救系統完好性和安裝的規范化,凡壓風自救系統存在有無氣、漏氣、或自救面罩破損的,處罰責任單位100 元。
(九)各地點安裝后但不再使用的壓風自救系統要及時拆除,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拆除回收的管路要靠幫擺放整齊,壓風自救裝置要清潔衛生后妥善保存,不得吊掛于任何地方的巷幫之上。
(十)各采掘工作面的現場班組長是現場壓風自救系統的管理監督員,每班的班組長必須對所負責區域的壓風自救系統進行一次全面細致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