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采隊作業規程、措施貫徹考核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4-07 19:51
來源:煤礦安全網
1.每個工作面在開工前技術員必須分班次向全隊作業人員認真貫徹作業規程及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貫徹完畢要進行考試,對考試不合格者要進行補考,補考合格后方準上崗。
2.學習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要求所有上班人員必須認真參加學習,不許遲到、早退,要認真聽講。
3.凡不參加作業規程及安全措施學習人員,一次不參加罰款20元。
4.凡休息或探親回家人員上班時,必須由技術員給貫徹規程,并進行考試,不學習規程者不許上崗工作。
5.規程必須在施工前三天內貫徹學習,措施在施工前一天貫徹學習,并提前一天通知學習時間,否則追究技術員責任。
6.停工措施必須在最后一個班的班前會貫徹,開工措施必須在每個生產班第一天恢復生產的班前會上貫徹或提前一天集中貫徹學習。
7.規程、措施學習后必須簽字并考試,不簽字或不考試的以及代考或代簽字罰當事人各20元。
8.學習后未簽字或未考試,考試不合格及其它任何原因導致未參加學習者均不得安排上崗,進行補學、補考,直到考試及格。補學補考期間,每人每天承擔5元的補習費,并不給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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