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技術科責任處罰規定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5-01-28 21:49
來源:煤礦安全網
生產技術科責任處罰規定
1.嚴格執行礦有關制度,文明辦公。凡在辦公室大聲喧嘩,發現一次,罰款10元。
2.按時上班、下班,無故遲到、早退,一次罰款10元。
3.嚴格執行正常工作出勤制度,曠工一天,罰款50元。
4.嚴禁上班時間進行與工作無關的娛樂活動,發現一次,停止工作,寫出檢查,并罰款100元,情節嚴重者交礦處理。
5.工作嚴肅認真,凡造成重大損失者,由礦處理,一般問題寫出檢查,罰款50元。
6.經常深入實際,凡不深入現場,對工作推委扯皮,一次罰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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