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業規程學習考試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2-24 21:37
來源:煤礦安全網
2、隊長、班組長及全體作業人員必須掌握規程中的各項要求。貫徹規程后都要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指揮生產及下井作業,不合格者應限期補考,補考不及格者應調離。
3、學習結束后,要組織學習人員進行考試,不合格者再組織學習補考,考試合格人員必在《貫徹學習簽字單》上親自簽名。
4、所有人員學習結束后,要認真在《貫徹學習簽字單》上填寫貫徹學習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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