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職工十項權利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2-22 13:59
來源:煤礦安全網
煤礦井下職工十項權利
一、帶班人員不下井,工人有權不下井;
二、帶班人員早出井,工人有權早出井;
三、安全隱患不排查,工人有權不作業;
四、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工人有權不執行;
六、不組織班前安全學習,工人有權不下井;
七、未進行“三位一體”(班長、安全檢查員、瓦斯檢查員)安全檢查,工人有有權不開工;
八、監測監控系統安裝不到位、運行不正常,工人有權不開展;
九、不配全合格的勞動保護、防護用品,工人有權不下井;
十、避災路線不標識,工人有權不下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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