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機電運輸戰線)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作者:煤礦安全網
2014-12-10 20:08
來源:煤礦安全網
為搞好機電設備管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安全生產,將機電設備事故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特制訂本制度:
1.各管理、使用機電設備的單位的正職,對本單位隱患處理負全面責任。
2.本單位存在的重大機電隱患,一經查出必須立即整改,逾期未落實處理的,對相應的責任人給于300—500元罰款,本單位無能力處理的要及時上報協商解決。
3.對事故隱患未落實處理或處理不徹底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的大小,給予相關責任人20—500元罰款。
4.對管理制度落實不力,致使重大隱患不斷出現的單位負責人罰款300—800元。
5.對工作不負責任,造成重大隱患的人員罰款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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